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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雲南省的政府部門將退出公益慈善募捐市場,除發生重大災害外,政府不再參與社會募捐。這是全國首個明確作出此類規定的省份。
昨天,民政部和雲南省聯合舉辦推進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組織座談會。會上,雲南省公布《關於大力培育發展社會組織加快推進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建設的意見》、《雲南省公益慈善事業促進條例》、《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暫行辦法》以及《2013年省級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目錄》(第一批)4個文件,並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這也意味著,雲南省社會建設創新、社會體制改革正式啟動。
1
退出募捐
政策: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申請成立公益慈善組織。政府退出公益慈善募捐市場,除發生重大災害外,不再參與社會募捐。
基金會將公平募捐
政府退出公益慈善募捐市場,在多位專家們看來,有兩層意思,一是政府不再作為募捐主體開展募捐,二是政府不再指定募捐對象,“這也意味著,雲南所有的基金會都可以公平地募捐。”
據了解,1998年抗洪救災中,由於出現了虛捐詐捐行為,政府通過行政指令的方式,明確指定由慈善會、紅十字會等少數幾家官辦社團統一接受民間善款。此後,在歷次救災中,政府通常只允許紅十字會、慈善會組織開展募捐。很多情況下,政府還會作為募捐主體,接受社會捐贈。
“對於一些地方政府來說,只有財政資金還不夠,還用行政手段刮慈善風暴,搞以權謀捐。”南都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徐永光介紹,這導致大量的慈善捐款和資源流向政府和官辦慈善機構,民間慈善組織的生存空間被擠壓。
今年蘆山地震期間,民政部首次沒有指定相關機構開展募捐,也未要求基金會將接收到的捐款匯繳到政府部門。全國1000多家具有公募資格的基金會,站在了同一起跑線上自由競爭、並對捐贈資金作出處理。
“如果不是平等競爭,此次壹基金在蘆山地震中的捐款不可能一枝獨秀。”中國扶貧基金會副會長何道峰介紹,雲南此次明確規定政府退出募捐市場,可謂是領全國風氣之先。
政府應當建章立制
不過,對於上述規定,清華大學NGO研究所所長王名表示,“嚴格說來,政府不能完全退出募捐市場。”
他介紹,政府不再作為接受社會捐贈的一個主體,不再在稅收之外進行募捐動員社會資源,這是世界性的潮流。不過,政府在募捐市場中,仍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說政府是制度建設者,是規則的制定和監督者,也是很重要的進行問責和公開透明的執行者。
“政府不能完全退出募捐市場,政府一定要承擔建章立制的責任,它應是公共募捐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公共主體。”王名說,募捐市場中沒有政府意味著無政府、無制度無規則,但政府怎麼發揮作用,對政府的定位是非常重要的,但政府不是募捐者,“我們希望政府能夠成為一個裁判,而不是去踢球。”
王名說,政府現在做的一些事,是公益組織在做的事情,這些都是應該退出的,今後政府應該從一個募捐主體,轉變為一個慈善行為、慈善活動的制度制定者、監管者以及重要公共設施的提供者和保障主體。
2
管理制度
政策:實行直接登記、降低准入門檻、放寬限制、減少審批備案事項。現職公務員一律不得兼任行業協會商會、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負責人。
公務員禁兼任NGO負責人
據了解,此次雲南將培育發展重點確定為公益慈善類組織,行業協會、商會類、城鄉類和科技類,與民政部此前的相關政策基本一致,這四類組織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門申請登記。在准入門檻上,社會組織的注冊資金、會員數也都有所下降。同時,基金會、異地商會可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直接登記等。
“雲南在社會組織登記方面,比其他地方的改革試驗門檻降得更低。”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鄧國勝介紹,這些舉措,毫無疑問將大大有利於社會組織登記注冊。
他同時表示,雲南在降低登記注冊門檻的同時,一定要注意加強監管,“當然,這種監管不是完全依賴政府的監管,而且還要發揮社會監管、行業自律的作用。”
而對於現任公務員一律不得在社會組織兼任負責人的規定,北大法學院副教授金錦萍認為,民政部此前的政策中還有一個缺口,即組織部門同意的還可以繼續兼任,“雲南基本上把這個口給堵死了,將有利於進一步推動政社分開。”
3
增設界別
政策:逐步增加社會組織代表在黨代會、人大、政協中的比例,探索在人大、政協中設立社會組織界別。
社會組織可參政議政
民政部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底,在各級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三類主要社會組織已達45.75萬家,據調查估計,這些社會組織所吸納的就業人員規模大體為專職500萬人,兼職300萬人,志願者2700萬人。
“社會組織因其所具有的非營利性、公益性或互益性,在社會公共生活中具有較大的影響力和話語權,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王名介紹,目前廣東在縣市級已經開始推行增設社會組織界別,但在省級層面作此規定,“雲南給出了一個非常積極的方向,有了這個表態,以後政協、人大就可以按照這個去制定細則。”
記者了解到,王名作為全國政協委員,早在去年就曾提交了關於在政協設立社會組織界別的提案。王名在提案中表示,可重點將那些具有較強公益性和公信力的社會組織納入到政協組織中來,如基金會等公益組織、大的行業協會等,適時將政治上成熟、有一定代表性和影響力的代表人士推薦為政協委員,積極引導社會組織有序參政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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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轉變
政策: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減少微觀事務管理,該取消的取消、該下放的下放、該整合的整合,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管理事務中的作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財權與事權配比原則,將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社會組織可收管理費
雲南省委書記秦光榮介紹,各級政府的工作非常繁多,尤其是基層政府,“工作辛苦,但矛盾很多,往往一出事就把群眾和政府推向了對立面。”他表示,今後政府職能要轉變,該管的管,不該管的不管,“要走群眾路線,動員群眾、動員社會組織來加強社會建設。”
秦光榮介紹,此次雲南編制了政府轉移職能、購買服務目錄以及具備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的社會組織目錄,今後會逐步將政府微觀層面的事務性服務職能、部分行業管理職能、城市社區的公共服務職能、農村生產經營和農業技術服務職能、社會慈善和社會公益等職能轉移給社會組織。
在購買服務上,此次雲南將購買服務資金納入預算,“這就有了制度性保障。”據介紹,雲南還有一個進步之處在於,社會組織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列支必要的工作經費和工作人員的工資,這實際就是管理費。
“以往政府購買服務,往往不允許提取管理費。”鄧國勝說,但很多社會組織主要提供社會服務,主要是人工成本,雲南的做法比較實事求是,充分考慮到社會組織發展過程中的實際困難,無疑是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中的一個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