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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一場誤會,沒想到會鬧出這麼大事。多虧縣鄉兩級的調解部門,讓俺免受了刑事責任,還解開了兩家的疙瘩。”日前,處理完困擾4年的揪心事,山東省陵縣糜鎮李某一直緊鎖的眉頭終於舒展開了。
原來,李某因懷疑弟媳孫某破壞自家樹木,遂毆打孫某致其輕傷,被害人要求賠償5萬元並追究其刑事責任。由於案件滯留時間過長,受害方多次進京上訪。今年,山東省陵縣調解大廳建議該案移交法院辦理。陵縣糜鎮法庭的法官們經審查研究認爲,該案是輕傷害案件,當事人雙方又是親屬關係,可以用調解辦法解決。隨後,該縣調解大廳啓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公檢法聯合參與的司法調解之“三調聯動”程序,最終以1萬元的賠償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案件退回公安機關後做了撤案處理。
“早在本世紀初,我市陵縣就在全國率先建立了鄉鎮司法調解中心,全市11個縣市區也普遍學習推廣了這一典型經驗做法,但隨着形勢的發展和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需要,原有運行模式表現出明顯不足:單一的人民調解太軟,單獨的行政調解太遠,單純的司法調解太慢,固有的調解模式太難。”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尚洪立說。今年初,在該市法院的積極推動下,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及其政法綜治部門努力將原有調解模式進行資源整合、優勢互補,探索建立了以人民調解爲基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的社會矛盾調處化解機制,實現了矛盾糾紛調處的及時、高效。
實施“三調聯動”,平臺和網絡是基礎。該市11個縣市區都建起了社會矛盾調處大廳,吸收政法、綜治、公、檢、法等30多個職能部門入駐,成立由相關職能部門參加的醫患、消費、勞資、贍養、交通事故、拆遷補償等15個專業調解委員會,實現職能部門之間的直接連接。羣衆反映的問題首先進入人民調解程序,人民調解不能解決的,不出大廳就可轉入行政調解或公檢法聯合參與的司法調解,進行“三調聯動”。各縣市區還在鄉鎮、社區和企事業單位分別成立調處中心、人民調解委員會和調處科,邀請老黨員、老幹部、老教師、老工人、老複員軍人參加,從而形成了由11個縣市區調處中心、126個鄉鎮(或街道辦)和30多個部門系統、1.1萬多個社區及企事業單位調委會組成的三級調處網絡,爲實施“三調聯動”奠定了基礎。
爲實現“三調”高效聯動、矛盾快速化解,各縣市區賦予各級調處中心指揮、調度、通報、查辦、獎懲建議等5項權力,建立了首問負責、信息回饋、直接對接、聯席會議和目標管理5項機制,對所有矛盾糾紛,按照統一受理、集中梳理、歸口管理、依法處理、限期辦理各個環節緊密銜接,規範運作。在此基礎上,全市將1000多名縣級調解員、1.6萬多名村級調解員,分30期全部輪訓,經考覈合格後發給《調解員證》,在當地統一使用。三級調解員可以在各縣市區調處大廳的統一安排下,上下聯動,左右聯動,集中行動,真正成爲各類矛盾糾紛化解的“終點站”。“推行‘三調聯動’機制,彌補了單一調解的缺陷,整合了全市的調解資源,在全社會形成了調解合力。”德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韓建亭介紹。今年以來,全市各類矛盾糾紛調處率達到85.8%,羣衆越級上訪同比減少15%,成功化解了220餘起多年上訪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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