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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劉暢報道:爲加強部門合作,有效推進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共同提高協同監管水平,國家外匯管理局(以下簡稱“外匯局”)日前與海關總署簽署了《國家外匯管理局海關總署關於共同推進貨物貿易外匯改革工作合作備忘錄》。
據瞭解,這一備忘錄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調整外匯管理與海關聯動業務流程和系統功能。自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全國推廣之日起,將取消出口收匯覈銷單管理;外匯局和銀行將不再通過進口貨物報關單聯網覈查系統和出口收結匯聯網覈查系統進行核注報關單金額或扣減(或核增)出口可收匯額操作;海關保留現行簽發、打印紙質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收付匯證明聯的操作。
二是進一步加強監管信息共享。海關總署和外匯局加強在企業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數據、企業分類管理信息、企業收付匯率和企業貨物貿易收付匯逐筆電子數據等方面的監管信息互換工作,實現數據共享。
據介紹,本次備忘錄是根據推進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的需要簽署的,進一步明確了雙方聯動業務流程及監管信息互換等事宜,在推進貿易便利化的同時,有利於形成監管合力,嚴厲打擊各種違規資金跨境流動以及逃套匯、走私等違法行爲,切實維護國家涉外經濟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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