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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袁帥
12月1日,記者從長春物流協會了解到,即日起長春市對32戶“誠信物流企業”展開復核,審覈合格者仍爲“誠信物流企業”,否則將取消稱號。同時今年將繼續開展“誠信物流企業”評選活動,計劃評選出20戶“誠信物流企業”。
據長春物流協會會長楊森介紹,目前經長春市政府認定的“誠信物流企業”共48戶,被評爲“誠信物流企業”後長期有效,但需兩年審覈一次。此次審覈的32戶“誠信物流企業”爲2009年評選的,由長春市政府物流產業辦公室和長春物流協會組織設立評審委員會審覈,時間爲12月1日至12月20日,2012年2月公佈審覈結果。
此次審覈仍按評選條件展開。企業重合同、守信用,有社會公信力,無不良信譽記錄;基礎設施完善,信息化程度較高,具有現代化物流企業的特徵及標準;建立網上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企業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良好,有競爭力和發展前景;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照章納稅,注重環境保護和安全措施,無責任事故;重視企業文化建設,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品牌意識,熱心社會公益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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