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年以來,本市交通執法總隊和公安部門加大力度,連續開展打擊克隆出租車的專項整治行動,已查處嚴重擾亂交通秩序的克隆出租車451輛,同比增加140%,但違法車主前來接受處理的不足5%,相關部門需承擔鉅額的保管成本。交通執法專家指出,不能讓違法者逍遙法外,應對逾期不來接受處罰的克隆車主通過法律途徑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克隆車主棄車而去
據記者瞭解,克隆車獲利巨大,一輛克隆出租車購舊車成本2萬餘元,花800元可搞定車牌、行駛證等,再花2600元即可買到出租車的全套設施標誌,便可上路營運。相比正規出租車,克隆出租車的收入是正規出租車的3至5倍,利益誘惑使不法分子無視有關法律法規,嚴重衝擊運輸市場秩序。
根據法規,交通執法部門目前對克隆車的經濟處罰每輛處以上限5萬元的罰款,但仍不足以震懾違法者,罰款高於車價及配套費用,車主往往棄車而去,再到舊車市場購車重操舊業。去年交通執法部門查扣的332輛克隆出租車,前來交罰款並領車的僅11輛,車輛爲車況較好的桑車3000型、悅達、起亞等,而大多數車主則寧願棄車也不接受處理。
執法部門資不抵罰
記者近日在奉賢、閔行、寶山、嘉定等違法車輛專用停車場看到,顏色各異的克隆車、黑車停放得滿滿當當。爲防止不法分子盜搶違法車輛,停車場大門緊閉,並配備保安、巡邏人員,還安裝探頭、報警裝置、加固圍牆,每月爲這批暫扣車輛承擔保管費用高達幾十萬元。按本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規定,對於按規定期限不來處理車輛,要經過送達文書、處罰公告、屬性確認、網上比對等法定程序後,才能依法處置,時間長達半年之久,由此相關部門承擔了鉅額的保管成本。而大多數克隆車屬報廢車輛,交通執法部門予以銷燬後的廢鐵價遠不足以抵繳罰款。
明年1月1日起,國家行政強制法將實施。爲嚴懲克隆車違法,減少財政成本支出,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常務副總隊長蔡敬豔表示,依據法律法規作出的處罰一經生效,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接受處理的違法車主,將通過司法途徑和程序強制執行,同時依法加處罰款及滯納金,以提高克隆車違法成本,維護法律嚴肅性和權威性。本報記者張欣平
特約通訊員吳潤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