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柏巖瑛報道海城市公安消防大隊最近查處一起假冒公安消防執法人員行騙案件,該違法嫌疑人因招搖撞騙罪已被刑事拘留。對此,省公安消防總隊特別提示,消防行政執法機關在對社會單位進行消防執法檢查時,需着制式警服,至少要有兩名執法人員,並要出示執法證件,同時,消防執法人員不會在執法檢查過程中推銷消防器材。
省公安消防總隊提示,社會單位如遇到有消防機構工作人員利用執法檢查推銷消防器材的情況,可向當地相關部門舉報,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