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華網太原12月6日電(記者胡靖國)山西省公安廳向全省通報了對山西嵐縣、盂縣交警亂罰款和高速公路交警執法不規範等問題的處理結果,23人受到處理。
前不久,山西省嵐縣、盂縣交警亂罰款、收黑錢和高速公路交警執法不規範等問題被媒體曝光。事件發生後,山西省公安廳黨委高度重視,派出由山西省公安廳紀委、警務督察總隊、交警總隊組成的聯合調查組迅速進行覈實,並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目前,兩縣公安交警部門共有包括縣公安局局長、交警大隊大隊長、交警大隊教導員和交警大隊副大隊長8人被免職,其中7人予以黨政紀處分。負有直接責任的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界河口中隊中隊長郭新君、指導員郭青海被撤職,界河口中隊民警李懷珍被給予黨政紀處分,肇事的5名協勤人員被辭退。盂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七中隊中隊長李玉忠和6名肇事協勤人員全部被辭退。高速交警一支隊因暫扣駕證未開具暫扣憑證、處理交通違法行爲不及時,向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黨委寫出深刻書面檢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