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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合肥12月6日電(記者王聖志、鮑曉菁)記者從安徽省教育廳獲悉,安徽省從2011年秋季入學的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學生開始,實施電子教育券方案,教育經費隨着學生的學籍流動,從而進一步保障了農民工隨遷子女異地入學。
據介紹,電子教育券實施從2011年秋季入學的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學生開始,其他年級學生繼續實行資金獎補辦法。實施對象爲安徽省境內跨縣區入學的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只要其符合輸入地入學的相關條件即可。
電子教育券的實施辦法爲:依據中小學學籍網絡化管理系統中標記的“本省外縣”欄目的隨遷子女學籍變動情況,由異地遷入的學生在註冊電子學籍時,可獲取具有戶籍來源特徵的教育電子券,並以此爲收支憑據入學。
另外,爲保障教育券的實施,隨遷子女中途由戶籍所在地變動至輸入地入學,須嚴格履行學籍網絡化系統中的轉學手續。轉學學生持有效轉學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報輸入地教育主管部門審覈同意,並在學籍網絡化系統中完成對學生電子學籍的轉入審批,方可在輸入地辦理入學手續。輸入地教育主管部門每學年每學期對轉學電子記錄情況整理彙總後,於每年4月底和10月底報安徽省教育廳、財政廳審覈,據此向輸入地核撥公用經費,所撥經費在輸出地下一年度的公用經費中扣除,做到“錢隨人走”。
電子教育券實施的同時,隨遷子女在輸入地公辦小學就讀的收費項目和標準與當地學生一視同仁,學校不得收取借讀費、擇校費,更不得要求捐資助學或攤派的其他費用。民辦學校在獲取政府部門覈撥的生均公用經費補助後,也必須等額減收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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