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預防、化解物業管理糾紛中的作用,深入探索物業管理糾紛三級調解模式與社區網格化管理相輔相成的新思路和新招法,近日,大港司法局邀請迎賓街主管領導及司法所、城管科、居民科等相關科室負責人、房管局物業辦、建安裏、興德里、春港花園居委會主任召開了物業管理糾紛座談會。司法局局長李強主持會議,基層科有關人員參加座談。
座談會上,與會人員從轄區物業服務企業性質及管理模式出發,共同分析了大港物業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服務不到位;二是業主拒交管理費;三是開發商遺留問題,如小區建設不符合規劃圖、水、電燈配套設施沒有跟上等;四是業主不遵守規約,私搭亂建、私自種養殖等。同時提出了預防和減少物業管理糾紛的工作思路:一是政府加強監管,尤其對私搭亂建問題要加大治理力度;二是物業服務企業要承擔社會責任,要處理好與開發商以及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的關係,不能因爲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矛盾而降低物業服務質量,損害業主利益。三是業主(業主委員會)要轉變消費觀念,樹立物業服務消費意識,自覺繳納物業服務費。四是加強物業管理糾紛調解工作,建立多元化的物業管理糾紛化解機制。
與會者就大港物業管理糾紛調解範圍、發展方向以及日常運行管理問題進行了研討,並對在迎賓街試行管委會、街、居、網格四級循環的物業管理糾紛調解模式進行了初步討論,對推動大港物業管理糾紛科學化規範化發展起到了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