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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7日),有媒體報道《株洲人大副主任引咎辭職3月後仍在原職稱還在走程序》一文,引發輿論關注。
記者採訪了株洲市有關部門負責人。對方介紹,曾侃融的黨內職務早在11月9日即已被免除,株洲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一職的辭職手續,正按照相關程序辦理,並未超出相關法律規定時限。
這位負責人說:“蘆淞區、株洲市兩級人大正在按法律規定程序,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其引咎辭職手續,有關部門對曾侃融引咎辭職的情況將在12月9日作出決定並對外公佈。”
據介紹,中共湖南省委於今年9月13日作出《關於對曾侃融實行問責的決定》(湘委決字〔2011〕第1號),免去曾侃融中共株洲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職務,同時建議按有關法律規定辦理其株洲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引咎辭職手續。10月13日,株洲市委收到湘委決字〔2011〕第1號書面文件。
接到省委決定後,株洲市高度重視,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及市紀委領導分別迅速找了曾侃融談話,通報省委決定,對其進行思想教育。曾侃融在談話中,對省委的決定表示服從,並表示願意向組織遞交引咎辭職申請。
上述負責人介紹,11月9日,株洲市委常委會議通報了省委湘委決字〔2011〕第1號文件,會議表示堅決執行省委決定,並明確曾侃融不再作爲市級領導聯繫分管市重點建設項目工作,其聯繫分管的這一工作由另一名市級領導接替。會後,市委發文免去曾侃融株洲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職務(株委幹〔2011〕168號)。
鑑於曾侃融引咎辭去株洲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須按有關法律規定的辦理,株洲市委對補充人選進行了初步醞釀考慮。在此基礎上,湖南省委組織部在前不久已對補充人選完成了民主推薦和相關考察工作。
這位負責人說,曾侃融本人10月13日收到《黨政領導幹部問責決定書》(湘委決字〔2011〕第1號)後,向株洲市人大常委會遞交了引咎辭去株洲市人大代表、株洲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報告。因其市人大代表是由株洲市蘆淞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株洲市、蘆淞區兩級人大正在按法律規定的程序並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其引咎辭職手續,有關部門對曾侃融引咎辭職的情況將在12月9日作出決定並對外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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