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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華盛頓12月6日電(記者王宗凱陽建)美國金融監管機構代表6日在參議院舉行的聽證會上表示,與2008年金融危機前相比,美國當前金融體系應對內外危機的能力更強。
美國六大金融監管機構當天表示,當前美國金融監管體系與危機前相比取得很多進展,無論是面對內部住房抵押貸款風險還是外部歐洲主權債務風險,美國金融體系的應對能力都得到增強。
美國財政部副部長尼爾·沃林當天在聽證會上說,國會去年通過的《多德-弗蘭克法案》解決了美國金融體系的關鍵問題。但爲了創建一個“高效、透明、穩定”的金融體系,還需要機構間開展更強有力的協調。
美聯儲理事丹尼爾·塔魯洛說,美聯儲已經出臺29項最終規定、公告和報告,今後還要再出臺60項規定。他說,美聯儲每年都將對資產超過500億美元的銀行進行壓力測試,並要求資產在100億至500億美元之間的銀行進行內部壓力測試。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瑪麗·夏皮羅說,根據《多德-弗蘭克法案》要求,證交會需制定90多條新規定。在過去16個月內,證交會已經完成四分之三的工作,包括出臺了對衝基金登記與彙報制度、場外衍生品監管制度等,增強了市場透明度。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主席加里·根斯勒介紹說,該機構已出臺50多項規定,包括限制券商將客戶資金投入貨幣市場基金,禁止用客戶資金投資外國主權債券和從事回購交易等。
美國聯邦儲蓄保險公司代理主席馬丁·格倫伯格說,到今年第二季度,儲蓄保險資金盈餘增至78億美元,佔承保儲蓄金額的0.12%,按照《多德-弗蘭克法案》要求,到2020年9月30日,這一比例應達到1.35%。
不過,有共和黨參議員批評說,《多德-弗蘭克法案》運行一年多來,各主要金融監管部門出臺了許多新規定,但依然無法避免類似曼氏全球期貨公司涉嫌挪用客戶資金的情況出現。
也有分析人士擔心,由於金融監管趨於嚴格,金融機構的盈利能力受到威脅。更爲重要的是,目前許多規定只是限制金融機構從事高風險業務活動,還是無法解決“大而不能倒”和“大到救不了”的問題。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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