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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8日電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1—2015年),明確了“十二五”期間防災減災工作的8項目標,提出自然災害發生12小時之內,受災羣衆基本生活應得到初步救助。
——基本摸清全國重點區域自然災害風險情況,基本建成國家綜合減災與風險管理信息平臺,自然災害監測預警、統計覈查和信息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
——自然災害造成的死亡人數在同等致災強度下較“十一五”時期明顯下降,年均因災直接經濟損失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控制在1.5%以內。
——防災減災工作納入各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在土地利用、資源管理、能源供應、城鄉建設和扶貧開發等規劃中體現防災減災的要求。
——自然災害發生12小時之內,受災羣衆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自然災害保險賠款佔自然災害直接經濟損失的比例明顯提高。災後重建基礎設施和民房普遍達到規定的設防標準。
——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明顯增強,防災減災知識在大中小學生及公衆中普及率明顯提高。
——全國防災減災人才隊伍規模不斷擴大,人才結構更加合理,人才資源總量達到275萬人左右。
——創建5000個“全國綜合減災示範社區”,每個城鄉基層社區至少有1名災害信息員。
——防災減災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多災易災的市(地)、縣(市、區)建立防災減災綜合協調機制。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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