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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美堂 |
又到年關了,又到了一年一度農民工討薪的時候,我們看到討薪似乎是越來越難了。一份來自相關機構的《中國農民工維權成本調查報告》顯示,為了索要不足1000塊錢的工資,完成所有的法定程序,農民工維權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的各種花費,歷時11天到21天,很多民工寧願選擇社會性的討薪。(12月8日央視報道)
每個被欠薪的農民工,都有難以盡述的悲情甚至血淚,對此已經有了較為直觀的感受,但是一旦用數據細化,還是讓人有些錯愕——討薪1000元,居然需要920元的成本!
早在2005年,中華全國總工會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2004年全國進城務工的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約有1000億元,而為索回這筆錢,整個社會需要付出至少3000億元的成本。
農民工討薪成本高,原因到底在哪裡?比如,程序復雜,再比如相關部門推諉。除此之外,不容回避的一大原因是,欠薪違法成本低。拖欠就拖欠了,即便媒體介入了,職能部門催逼了,欠薪老板全部歸還了欠薪,但不會因造成了農民工的討薪成本而被懲罰。
2月26日,惡意欠薪入罪——《刑法修正案(八)》明確了惡意欠薪入罪,司法機關認定為惡意欠薪的單位和個人最高將被處以七年有期徒刑。這一法律條款已經於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惡意欠薪入罪,就是提高欠薪者的違法成本,從法律上震懾相關單位和個人不敢欠薪。
值得一提的是,日前,人社部與最高法在粵聯合調研制定司法解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成立條件擬定為欠單個勞動者薪金5000到3萬元以上。廣東省勞動監察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一旦定在上述數額,將對企業“欠薪”行為起到極大的震懾作用。廣東惠州一工程項目負責人楊某,因為拖欠工人10萬元工資而逃跑,被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罰款2萬元,這是廣東省首例審決的欠薪判決案例。這一判決釋放了積極信號。(作者: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