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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領中心的『存貨』大多是各種證件。
『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面……』兒歌一直教導我們要拾金不昧。但如果有人告訴你:你丟的東西找到了,需要交費纔能領回去,你心裡作何感想呢?最近在巢湖,就出現了這樣的失物招領的模式:失主認領失物要向私人失物招領中心繳納一定的費用,拾到者也能從這筆費用中拿到30%的報酬。
拾物者能分三成報酬
近日,巢湖市王女士的身份證丟了,她正心急如焚地尋找時,有人通知她,身份證找到了,她可以去認領,但需要交付50元的報酬。這讓她一下子迷惑起來。
12月7日,記者來到該市向陽路與健康路交叉口附近的『利豪失物招領服務中心』,看到該中心牆上印有『物歸原主,弘揚助人為樂精神;有償服務,體現知恩圖報美德』的宣傳語。
失物招領中心的負責人賈仕葆展示了他收到的失物:駕駛證、身份證、銀行卡等等,其中,以身份證居多。據賈先生介紹,利豪失物招領服務中心是從今年6月份開始『營業』的,從目前看來,生意還不錯。
『失主付的錢,拾到者也可以拿到30%的報酬。』賈先生介紹,認領二代身份證需要交50元,認領公章需交100元,電話卡、加油卡等是按照餘額的40%收取費用,其中,殘疾人認領殘疾證是免費的。『我開設公司、僱傭人員、聯系失主的交通費、電話費,每一項都是要花銷的,收點報酬也正常吧。』
盡量避免被利用銷贓
『我們主要是為失主與拾到者建立一個平臺。』賈先生說起建立這個失物招領中心的初衷。他曾在部隊服役4年,復員後開過出租車,跑出租期間常常發現乘客丟失的物品,每次他都把失物交給出租車公司,並盡力尋找失主。『我經常和失主兩頭奔波,既浪費財力又浪費人力。何不辦個便民的失物招領公司,讓拾物者或者失主一個電話就可以搞定呢?』賈先生認為,在巢湖,民間失物招領是一個空白市場,而且城區范圍不大,易於操作。
『失物交來的時候,我們會將拾物者的姓名、電話號碼、地址登記下來,並且會詢問撿東西的一些細節,這樣可以避免小偷利用我們來銷贓。』賈先生表示,有償的失物招領模式可以增加拾物者的積極性,也可以增加失主找到失物的幾率,『開業近6個月來,我們已經幫60餘件失物找到了主人,但是來登記掛失的人比送交失物的人更多。』
市民對此有褒也有貶
據賈先生介紹,目前,巢湖市民對這種模式還不大適應,『上次有個小姑娘,我打電話告訴她錢包找到了,她很激動地連聲道謝,聽說要交80元報酬就不大願意了。』賈先生說,其實那小姑娘的錢包裡有很多證件、銀行卡,『我已經給她優惠了。』幾天後,小姑娘還是到失物招領中心交錢領回了錢包。『還有失主來認領的時候帶了香煙、水果道謝,我們是不要禮品的,因為還要給拾到失物者報酬呢。』
這種做法是否與『拾金不昧』的傳統美德相衝突?『我覺得可以收取一定的費用,但是不能太高。』市民吳小姐說,沒有丟失過東西的人,是無法體會失主尋找失物時的焦急心情的,如果以較小的代價找回失物,大部分人都是願意的。市民張先生卻認為:『這樣搞有償歸還失物,與傳統美德衝突,會影響社會風氣。』
(來源:國際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