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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東莞市第一市區檢察院獲悉,涉嫌故意殺人、強制猥褻婦女的東莞理工學院大四學生敖某,已於12月7日被檢察院批准逮捕,敖某作案的細節也被披露。
據檢察機關的通報,就讀大四的敖某因缺乏與異性溝通,心理長期處於壓抑狀態,遂萌發猥褻女性的想法。2011年11月21日8時許,犯罪嫌疑人敖某如常在教學樓6棟C區4樓404教室,等候作案目標。8時30分許,敖某見被害人樑某彩獨自一人進入C區4樓女生廁所,敖某尾隨進入,並將廁所門反鎖,廁所燈熄滅。待樑某彩上完廁所後,敖某即上前用事先準備的水果刀架住樑某彩的脖子,將其控制並戴上眼罩。後敖某對樑某彩實施猥褻,掙扎過程中樑某彩所戴眼罩脫落,發現敖某所使用水果刀放在敖某右手邊地上,於是樑某彩撿起水果刀反抗,向敖某劃去,將敖某雙腳劃傷,期間樑某彩曾呼喊救命。敖某在爭奪水果刀過程中多次將樑某彩的頭部及臉部撞擊地面,最後致其暈倒。敖某因樑某彩見過其臉,害怕以後被認出,於是產生殺害樑某彩的念頭。於是,敖某用雙手掐樑脖子約15分鐘,致其停止呼吸。後敖某將樑某彩的屍體拖至廁所左側最後一格位,將門反鎖後逃離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