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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上午,甘肅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廳長張某某的夫人劉某,因涉嫌犯受賄罪在蘭州中院受審,作爲國土資源系統內部官員的“賢內助”,劉某上通下達,只需要在丈夫耳邊說幾句好話,便有65萬元的財物進賬。檢方認爲:劉某的行爲已構成受賄罪。該案未當庭宣判。
丈夫供述:受賄行爲妻子同樣有份
上午9時40分,在法警的帶領下,年約40歲的劉某被帶進法庭,她不住回頭望向家人。旁聽席上,親屬和她一樣淚眼婆娑。
現年56歲的張某某是甘肅會寧人,自1972年開始,進入會寧、靖遠及白銀的黨政系統任職。2008年11月,時任天水市副市長的張某某被調任甘肅省國土資源廳擔任副廳長。2011年初,張某某因涉嫌經濟問題被紀檢部門雙規。隨後,紀檢部門查證張某某涉嫌32起犯罪行爲,受賄金額高達400餘萬元,另有300餘萬元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張某某供述稱:在多起受賄行爲中,妻子劉某發揮不小的作用。6月27日,劉某被依法批准逮捕。
借夫生財 妻子撈了65萬元
2010年4月,工程承包商張某一心謀劃承攬賺錢工程,但身爲個體經營戶的他,卻沒有任何施工資質。當他想起老鄉張某某已經榮升爲國土資源系統的大官時,張某提着賀禮前往其家中,懇請女主人劉某“幫幫忙”。
隨後,在老鄉的鼎力相助下,不具備資質的張某掛靠外省一家生態環境治理有限公司,取得了甘南一處綜合治理工程排島堤690米的工程。這次,張某向老鄉奉上了50萬元。
2009年,項某希望拿下金塔縣東鉛爐子鉛鋅礦的探礦權、採礦權。但如果走正常手續獲得批文將會十分艱難。爲此,項某拿出35萬元委託關某打通關節。雖與張某某私交不錯,關某卻並未直接找張某某談論此事,而是“曲線救國”,找到了其妻劉某,希望劉某在丈夫面前美言幾句。果然,枕邊風的功效顯著,張某某開始關注該礦審批的各項情況。次年8月,關某向劉某奉上一張存款15萬元的存摺以示感謝。
庭審供述“錢是暫時借用的”
昨日庭審中,檢方指控劉某與其夫張某某共同收受他人財物65萬元,並利用張某某擔任天水市副市長、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等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爲已構成受賄罪,請法庭依法予以懲處。
面對指控,面容憔悴的劉某說:“這些錢是我暫時借用的,遲早都是要還的。”對於承攬工程所收受的50萬元大禮,劉某說:2010年4月的一天,張某送來一箱酒,看在他和丈夫是老鄉的情分上,劉某照單全收。當天下午,張某特地打來電話叮囑“不能把酒送人”,劉某這纔打開箱子,原來裏面裝的竟是80萬元現金。“當時正好家裏買房缺錢,我就取出50萬先交了房款,剩下的30萬元退還給張某。我跟他約好,這50萬借用的,日後一定奉還。”
而對於關某提及的探礦權、採礦權辦理,劉某雖知道丈夫根本無力幫忙,但礙於情面還是答應下來,並收了15萬元的存摺一張。“我一直都想把錢退回去。於是,我藉機把錢借給了關某的一個親戚。我認爲這筆錢也算是返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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