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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蕾)近日,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領域對標稱廣東、福建、浙江、上海等4個省、直轄市20家企業生產經銷的20個批次太陽鏡開展了質量監測。
依據QB2457-1999《太陽鏡》,重點檢測了頂焦度允差、光學中心和棱鏡度允差、表面質量和內在疵病、裝配質量、整形要求、光透射比、平均透射比、色極限、交通訊號透射比、標誌共10項指標。主要問題是2個批次(標稱商標分別爲威狄狼、卡尼絲,標稱生產企業分別爲臨海市國友眼鏡廠、臨海市富達眼鏡廠)光透射比指標,1個批次(標稱商標爲威狄狼,標稱生產企業爲臨海市國友眼鏡廠)交通訊號透射比指標不合格。
對本次監測發現的不合格太陽鏡,工商部門已責令受檢經銷單位停止銷售,並依法進行了處理。消費者如發現經營者繼續銷售不合格太陽鏡的,請撥打12315進行舉報,工商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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