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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車船稅法實施條例》明年實施
本報訊(記者田欣)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昨日在官方網站發布了修改後的《車船稅法實施條例》,新條例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
條例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車船稅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確定車輛具體適用稅額,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乘用車依排氣量從小到大遞增稅額;客車按照核定載客人數20人以下和20人(含)以上兩檔劃分,遞增稅額。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車船可以免征或者減半征收車船稅。
廣州市地稅局有關人士昨日就表示,明年將按照國家的新規定征收車船稅,而廣州市的具體稅額標准還有待廣東省地稅部門明確。
目前,車船稅並不按排量大小征稅。廣州市征收標准是:大型客車(核定載客?20人)稅額為600元,中型客車(核定載客10~19人)為480元,小型客車(核定載客?9人)為420元,微型客車(發動機氣缸總排氣量?1昇)為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