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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拒絕對微波爐單位用戶保修的行爲屬違法,有關單位可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昨天,本市法律界人士對本報報道的微波爐廠家自定政策、對單位用戶不予保修一事提出了看法。
本報日前刊發的關於微波爐廠家自定政策、對單位用戶不予保修的報道,引起法律界關注。昨天,北京盈科(天津)律師事務所的沈健律師,從法律層面對此提出看法。他認爲,微波爐屬於國家《實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錄》中規定的三包商品,三包期限爲整機一年,主要部件兩年。在《中國家電維修新三包法規定》中並未限定三包商品是單位使用還是個人使用,沒有規定單位購買的商品不予三包,況且反映問題的單位購買微波爐,也是供單位職工正常使用,因此該商品只要在三包期內發生問題,廠家都應按照國家規定或約定履行三包,不得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微波爐廠家自己制定的“單位購買商品不在三包範圍內”的規定是對三包商品使用者進行的限定,既不合法又不合理。 (姬培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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