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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隋文通訊員陶亞芳趙增金)一位雲南省廣南縣女子梅子,從雲南以100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名女嬰,輾轉來到晉州市,打算與晉州市的牛林等人交易時被晉州市公安機關抓獲。近日,晉州市檢察院依法從快批捕了這起拐賣兒童案。
2011年8月,夢雪(女)因自己年過45歲仍沒有生育,想收養個孩子,就將此想法告訴了開出租車的趙四。趙四找到經常租用其車的章換,讓其留意是否有賣孩子的。
2011年10月底,晉州市的牛林打電話告訴章換,有一名女嬰要以3萬多元價格出手,雙方約定次日到晉州市火車站見面。於是,第二天章換、趙四、夢雪等人到晉州市火車站附近準備買章換聯繫好的女嬰。還未等與攜帶女嬰來此交易的梅子、牛林等人見面,梅子即被晉州市公安機關偵查員抓獲。一開始狡猾的梅子拒不認罪,堅稱抱的是自己的孩子,後經DNA鑑定證實梅子與該女嬰沒有血緣關係。該女嬰被成功解救,趙四、章換被抓獲,牛林逃跑。
(文中的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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