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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瀋陽榮恆熱力供暖有限公司(下簡稱榮恆熱力)被查出是故意使用劣質煤,那麼我們將對其處以10萬元的罰款!”12月8日,本報以《榮恆熱力燒劣質煤被查處》爲題,報道了瀋陽市首例供暖公司因使用劣質煤被查處的事情。12月9日,市行政執法局直屬三支隊鍾亞明副支隊長告訴記者,目前執法部門正在對劣質煤的來源進行追查,如果有證據證明榮恆熱力是故意使用劣質煤,那麼供暖公司將受到重罰。
供暖公司辯稱煤被“調包”
據負責處理此案的王安輝大隊長介紹,12月8日當天,榮恆熱力的負責人及售煤企業和一家運輸企業的負責人一起到執法局接受了調查。對於被抽樣的供暖用煤經檢測爲劣質煤的事實,供暖公司表示接受。但供暖公司稱,被抽樣的煤實際上是被“調包”的煤,他們是在煤被抽樣後才發現的,因此屬於“誤用”劣質煤。
供暖公司的負責人稱,他們的供暖用煤都是從撫順一家公司購進的,另有一運輸企業負責把煤運輸到瀋陽。執法人員在鍋爐房抽樣後,供暖公司也感覺煤的質量有問題,便找到了售煤企業及運輸公司。後經過公安機關介入調查,運輸公司的1名司機承認,在運送供暖用煤的途中,他私自用2車劣質煤“調包”了合格煤,並且從中牟利數萬元。執法人員抽樣的煤,恰好就是被“調包”來的劣質煤。最終,那名司機向供暖公司賠償了13萬元,供暖公司也在第一時間把那批劣質煤進行更換。
是否故意燒劣煤仍在調查
對於供暖公司的辯解,執法人員並沒有完全採信。因爲供暖企業無法提供與售煤企業之間的購煤協議,而且運輸企業也表示找不到當事司機。因此,沒有證據能夠證明,榮恆熱力在使用那批劣質煤之前,是否知道煤已經被“調包”。王安輝大隊長稱,如果榮恆熱力知道煤被“調包”,並且拿到賠償後,仍然使用劣質煤供暖,那便是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爲。但如果供暖公司能夠拿出證據,證明自己使用劣質煤前,並不知情,執法部門也會考慮對其從輕處罰。目前,執法部門已要求榮恆熱力提供購煤協議,以及那名司機進行賠償時的相關字據,以證實供暖企業是否說謊。
故意燒劣煤將被罰10萬
市執法局直屬三支隊的鐘亞明副支隊長告訴記者,雖然供暖公司沒有承認是故意使用劣質煤,但是對於當地住戶家供暖溫度不達標的問題,供暖公司是承認的。鍾副支隊長表示,如果證實榮恆熱力是故意使用劣質煤供暖,根據今年11月1日起剛剛施行的《瀋陽市民用建築供熱用熱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的相關規定,他們將對其實施上限處罰,罰款10萬元。
對於此案的最終處理結果,本報還將繼續予以關注。本報高級記者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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