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周逸梅)2012年元旦、春節將至,爲防止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校安工程)項目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教育部昨天發出通知,要求防止校安工程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
通知強調,各級校安辦要嚴格按照規定,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要對已開工項目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只要簽訂的合同合法,工程質量合格,就絕不允許拖欠工程款、拖欠農民工工資。要充分發揮各級監察、審計、住建、安監等部門的作用,加大對項目資金落實情況、承包行爲以及施工單位用工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