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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佈街頭的倒計時信號燈,源自一位執法監督員的建議;一位監督員的建議,規範了法院查封房產的程序,更讓全市執行法官接受培訓。市委政法委昨日介紹,截至今年11月,監督員提出監督意見2400餘條,而本報記者作爲執法監督員參加了“雙月座談會”。
民警執法不規範受處理
7月18日上午9時許,東西湖交通大隊民警林某帶領協管員到吳家山巡邏糾處交通違法行爲,發現一輛輕型廂式貨車明顯超載,遂攔停檢查,並詢問駕駛員王某是否超載。王某承認超載後,林某在未經進一步覈實情況下,開具了超載100%以上違法行爲的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將該車扣留。
當日下午,該貨車所在單位負責人向東西湖大隊反映該車實際超載78.2%,不符合扣車規定。後經協調,該車於次日上午被放行。
監督員王輝光將該監督線索反映後,引起相關部門高度重視。經覈查,民警林某違反執法程序規定,造成錯誤,影響了執法公信力。後林某受到大隊處罰,當月績效考覈被評定爲不達標。
執行法官全員培訓聽建議
今年年初,執法監督員、市房產局法規處處長的彭建忠提了一條建議稱,很多法院到房產部門查封房屋時,未查明房屋權屬,且下達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表述不清,使房管部門無所適從。
而另一種情況是,無權處分房產的人,以僞造相關證件等方式將房屋賣了,這樣房產所有人往往打官司。按照以前的模式,先打行政官司,即先告房產部門審查不嚴,讓房產部門撤銷過戶等手續,行政官司打贏後,再打民事官司討要房產。兩輪官司下來,耗時長的四五年。
彭建忠建議法院先解決當事人的民事爭議,使當事人很快就能達到訴訟目的。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調研,採納了彭建忠的建議。同時,針對法院執行時文書表述不清問題,組織對執行法官進行房地產專業知識培訓。
採納建議裝倒計時信號燈
針對目前我市上下班高峯期交通擁堵的問題,執法監督員高望生提出了“部分路口信號燈指示不明,應將主要路口紅綠燈調整爲倒計時提示”的建議。
此條建議提出前,交管部門已將倒計時信號燈安裝納入工作規劃。該建議極大推動此類信號燈的安裝實施。
很快,“9秒倒計時器”問世,即在信號燈變換前9秒顯示剩餘時間,保證機動車有足夠的時間處理通過路口的動作。截至目前,我市二環以內基本安裝了這種倒計時信號燈。
圖爲每兩個月召開一次的執法監督員“雙月座談會”。
通訊員周純黃麗琴記者劉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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