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孫思婭)16年前,身家數百萬的商人李連生,因投資失敗,拖欠銀行貸款數百萬,逃亡海外。兩年前,李連生被查出癌症,他終於下決心回國自首。昨天上午,市一中院以貸款詐騙罪判處李連生有期徒刑14年,此人因患病將被監外執行。
今年57歲的李連生,1990年籌措資金在朝陽區開辦“貝龍檯球廳”,向朋友籌借120萬啓動資金。經營1年多生意很好,年收入達百萬,李連生決定重新裝修,將檯球廳改爲集歌廳、餐飲於一體的“貝龍娛樂城”,並向銀行貸款500萬。
據法院審理查明,1994年5月至12月,李連生在該娛樂城註冊資本只有130萬元的情況下,採取使用虛假的負債表、驗資證明、重複抵押等手段,以該娛樂城的名義,先後騙取宣武區前門城市信用合作社、海淀區信用合作社聯合社營業部貸款550萬元。
據瞭解,在未收到還款時,銀行曾於1995年前後派人去找李連生,後者寫了還款計劃,但等再去娛樂城找他時已經人去樓空。1995年10月,李連生前往東南亞。2009年5月,李連生被查出患有膀胱癌,於是他當即決定回國自首,“死也要死在國內”。2009年5月7日,李連生向我國駐柬埔寨大使館投案。回國後,李連生被取保候審,前妻成爲他的監護人。目前,李連生已經進行了手術。
法院認爲,李連生的行爲構成詐騙罪,鑑於其能自首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公訴人稱,此前訊問李連生時,其“臉色發青,使用尿袋”,因此不具備收押條件才被取保候審,將來服刑時也可能面臨同樣的困難,一般的做法是判刑,之後監外執行、保外就醫。
現年80歲的趙某,已從西城區的一家街道辦事處退休,據他證實當時李連生讓他修改報表後,他又託人找到了所屬的西城區一家審計部門,審計部門在沒有實際勘驗的情況下就出具了驗資證明。
庭審過程中,檢方宣讀數本案卷材料的節錄,其中包括李連生的會計趙某以及西城區審計部門等人的證言,均顯示或幫助李連生出具了假報表,或在假報表的基礎上出具了驗資證明,不過檢方並未追究其責任。
對此,公訴人解釋稱,因爲會計趙某當時並不知道李連生的用意,二人之間沒有犯意的溝通,而當時法規確實沒有明確規定審計部門必須實地勘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