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霍仕明張國強
遼寧省瀋陽市把保障校車安全上升到立法層面,將於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瀋陽市義務教育條例》對校車管理進行了規範。
條例規定,交通行政部門應當建立校車登記和駕駛人資格審查制度,加強對校車及駕駛人的管理;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校車的行車安全管理;教育行政部門應建立學生乘坐校車實名制管理制度;校車應當按時、按線、按定員行駛。
爲確保“校車實名制”落到實處,條例規定,學校要對乘坐校車的學生登記造冊,按名上車、坐定點名,如果學生某日不乘坐校車需要提前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