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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秀婷
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刑法規定的犯罪數額標準也在不斷提高。辦的案子多了,似乎對案件更多地從數額和量刑上去認識:萬元以下的盜竊案,往往會輕描淡寫地想,小偷啊,量刑不過三年以下,說不定只是個緩刑。卻很少去想,一萬元,甚至幾千幾百元,在我們的普通百姓身上意味着什麼!
一件小事,在給我震撼的同時,讓我深深懂得,關注百姓生活,是辦好案子必須要研究的大課題。
那還是去年夏天,有一次因爲一起案件去鄉下調查取證,返回縣城的路上,天空飄起了小雨。走到距縣城還有十多公里的地方,看見前面一個步行的農村婦女,揹着一個布袋邊走邊不時回頭看。看樣子想搭車。我讓司機小董把車在她身邊停住,搖下車窗玻璃問她:“你這是上哪去”?她趕緊賠着笑說:“把我捎到城裏行吧?”她四十多歲,偏瘦,身上溼漉漉的,有些靦腆地看着我們,一看就是個老實本分的人。我說:“上來吧。”
上車後我問她上城幹什麼,她說給在縣城上高中的孩子送飯,還得到縣醫院看個病號。小董問:“爲什麼不坐公交車呀?”她說:“上午走着去,下午坐車回來,這樣一趟能省三塊錢。”小董毫不在意地說:“爲省三塊錢步行二十多里路?不就是一支冰棍錢嗎?”她忙紅着臉說:“三塊錢可就夠學生一天的生活費了!”看到她窘迫的樣子,我替她解圍說:“現在人們富裕了,可農民掙點錢不容易啊!”她很感激地接過話頭來,“您不知道,前年的時候,俺村一個姓李的,辛辛苦苦餵了兩頭豬,賣了四百元錢,可還沒出集市,就讓小偷給偷走了。這又心疼又憋氣,回去就大病一場,死了呢!”這話讓我吃驚不小!“爲四百塊錢就死了?”“可不死了嗎!兩頭豬呢,喂起來多不容易呀,可眨眼就不見了,可不心疼死了!”
送她下了車後,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這個普通的農村婦女,她讓我知道:三塊錢是一個山區學生一天的生活費,四百元錢是養豬老人的一條命!因此,如果偏離了對百姓生活的關注與理解,把案子和涉案金額當一個抽象的符號來辦理,就不可能讓羣衆滿意。
(作者單位:山東省蒙陰縣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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