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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張康陸葉記者孫瑩)中國銀河證券公司財務資金部經理王長林,涉嫌侵吞公司1100萬中介費。記者從偵查此案的西城檢察院瞭解到,雖然王長林拒不認罪,但檢方以完整證據鏈零口供起訴。北京市高院日前二審維持一審判決,以貪污罪判處王長林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2001年,王長林從國家機關某資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節鵬處得知,其有意託管單位的1.5億元國債。王長林知道,如果是別人介紹這單業務,能得到一大筆介紹費。於是,他指使其妻弟的朋友林某冒充“中間人”,領取1100餘萬元中介費。
2006年,節鵬受賄案發,節鵬檢舉了王長林。聽說節鵬被抓,王長林馬上找來林某訂立攻守同盟。“你一定不能透露出是幫我取的。我打死也不會承認這件事。”果然,王長林“打死也不說”。不過,林某卻沒有替王長林擔待。2009年10月,林某被抓獲,供出了王長林。今年3月8日,法院一審判處王長林死緩,王長林提出上訴。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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