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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啓明通訊員南宣)兩男子於光天化日之下,持刀搶劫菸酒店內現金,結果作案不到三個小時即相繼落網。
今年4月15日14時許,四川省男青年張某、吳某經預謀後,攜帶摺疊刀進入本市南開區紅旗南路一家菸酒店內,持刀以言語相威脅,將店員楊某、劉某控制住。後張某將櫃檯抽屜內現金7500餘元搶走。二人在逃逸途中,吳某被追趕的羣衆及公安人員抓獲歸案。後公安人員根據吳某提供的線索,於當日17時許將張某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1萬元;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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