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又是校車事故!又是發生在農村!12月13日下午,江蘇省徐州市豐縣首羨鎮張後屯村發生一起校車側翻墜河事故。這輛校車當時接送了47名首羨鎮中心小學學生回家,車輛行駛到張後屯村時,車上還有29名學生,因爲躲避人力三輪車發生側翻,車輛側翻進了路邊水深60釐米的溝內。根據通報,死亡人數已經達到了15人。
豐縣校車事故發生在《校車安全條例》開始公開徵求社會意見的第二天,這與其說是一種時間的巧合,不如說是一種鮮血的警示。一個月前,甘肅慶陽的校車事故直接促成了這部法規的迅速制定;一個月後,當校車條例剛開始徵求意見,又一起傷亡慘重的校車事故,給這部法規的具體制定再次提供了一條“血的教訓”。
據悉,甘肅慶陽校車事故後,豐縣和全國其他地方一樣,也在全縣開展了校車專項整治工作,並要求對重大安全隱患堅持“零容忍”、“零懈怠”。而這輛從社會租用的校車,在校車治理期間曾經停運,前幾天纔開始恢復營運。我們不知道在“零容忍”、“零懈怠”等冠冕堂皇的詞彙背後,當地政府究竟整治了些什麼?司機培訓過了嗎?校車檢驗過了嗎?難道所謂整治就是在風頭上停運幾天?別處慘重的校車事故,在當地政府的心頭究竟產生了多大的痛感?
事發地水深不到1米,發生傷亡可能性原本不大。而且,在那麼狹窄的鄉村小路上,因爲躲避人力三輪車而致使車輛側翻,本身也頗爲令人費解。所以,這至少說明三點:一是當時校車速度很快,突見三輪車躲避不及所以猛打方向,才致使車輛側翻;二是,該校車空間過於狹小,而且沒有配備帶集中解鎖裝置的安全帶,一旦側翻,孩子們互相擠壓嚴重;三是,孩子多爲溺水窒息死亡,而根據《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校車玻璃必須全封閉,冬天開空調更該全封閉,如果是這樣的話,1米深的河溝絕不至於產生如此巨大的傷亡。
歸結起來,這起傷亡慘重的校車事故,在我看來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司機素質不行,超速行駛。二是校車質量不行,不是專用校車。司機之所以會超速行駛,是因爲租用的社會車輛,校車數量本身很少,一輛車必須跑很多趟才能送完孩子,司機爲早點送完孩子因此會超速;至於校車質量,當地政府只是發文件整治,並不出一分錢購買校車,學校無法負擔專用校車購置費用,用普通客車做校車相比農村其他地方用三輪車麪包車,已經算是頗爲高級了。
這就是豐縣事故擺在《校車安全條例》面前的真切現實:校車條例如果只是定下嚴格標準,而不首先解決錢的問題,農村地區根本達不到標準,既不會有真正合格的校車,私人承包模式下,也難覓真正負責任的司機。因爲出了嚴重事故,甘肅慶陽已經宣佈停購公車買校車;這次,江蘇豐縣不知道會否在沸騰輿情下做出同樣舉動。但是,這很不夠,我們不能總用孩子們的生命和鮮血,去換取停購公車買校車的地方政府行動。
值得一提的是,校車安全條例設置了三年的過渡期: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3年內,用於接送幼兒、小學生的專用校車不能滿足需求的,可以使用其他取得校車標牌的載客汽車。可是,豐縣校車事故告訴我們,孩子們等不起三年!誰也不知道,三年時間內,還可能會有多少孩子因爲不合格的校車而付出鮮血的代價。各地公車沒有最豪華,只有更豪華,爲什麼輪到校車就得等三年呢?救救孩子們吧。(舒聖祥)
(來源:國際在線專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