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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校內停止售煙
三次違規取消評優資格教職工不得在學生面前吸菸
昨天,北京大學在校園網公佈了《北京大學創建無煙校園若干規定(試行)》。規定要求,倡議全校全面禁菸,在校園內禁止售煙。
校內嚴禁菸草廣告
北京大學昨天在校園網公佈了《北京大學創建無煙校園若干規定(試行)》,規定中明確校園內超市、小賣部等商業場所不得出售菸草製品,校園內不得張貼或設置菸草廣告。校園內所有教學區、辦公區、學生活動區、學生生活區以及其它公共場所的室內區域和吸菸區之外的露天區域均不得吸菸(包括外來人員),並統一設置醒目的禁止吸菸標識。在辦公室、會議室、工作場所不得設有煙具及與菸草有關的物品。
規定指出,學校全體教職工應帶頭禁菸,並相互監督,自覺遵守規定。教職工不得在學生面前吸菸,不得接受學生敬菸,不得向學生遞煙。禁菸區域內,全校師生員工均有權勸阻吸菸者。全體師生員工應大力宣傳吸菸有害健康及科學的戒菸方法。
屢次違規者不評優
北大將打造無煙校園一事和師生們的評優掛鉤。對在非吸菸區吸菸的師生員工,第一次發現時應給予勸阻和現場批評,第二次發現則在其所在二級單位批評教育,第三次發現則取消其當年評優資格。學校對控煙工作表現突出的集體或個人將酌情給予表彰或獎勵。
學校各級行政部門、各院(系、所、中心)和其他部門以及全體教職員工、學生和其他人員,都要將“禁止在學校內辦公區、公共場所等所有非吸菸區吸菸”作爲參評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必要考覈條件。
對試用期教職員工違反規定在非吸菸區吸菸的,不得接受錄用其爲正式教職員工。
將設專門督導小組
爲保證制度實施,北大還將設立控煙監督員。
據瞭解,除了北大,人大也在近期發佈了打造無煙校園的具體規定,人大也在學校成立了督察小分隊,由學校物業人員組成,對在非吸菸區的吸菸行爲進行檢查,如發現學生、老師吸菸將進行規勸。如果在無煙區發現有菸頭,要追究督察分隊工作人員的責任。對於教師,如果發生向學生遞煙或在無煙區吸菸的行爲,按照教學違紀進行處分。
>>新聞背景
今年,教育部、衛生部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控煙工作的意見》。
調查顯示,中國有超過3億的吸菸人羣,大學階段是產生新菸民的高危期。據一項對北京5個城區6所大學的調查顯示,北京市的大學生吸菸率爲42.07%。高吸菸率的主要原因,一是大學生對菸草危害的認知程度較低;二是菸草產業還存在着廣泛的廣告、促銷和贊助行爲;三是國內影視作品中明星的吸菸行爲,將吸菸與運動、成功、獨立、思考、性感等相聯繫,美化了吸菸者的形象,對青少年吸菸有極強的誘導作用。
根據之前的計劃,北京市各類學校將於今年底前全面實現“無煙校園”目標。北京市各托幼園所、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和其他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學區域內禁止吸菸,禁止出售菸草製品,禁止菸草廣告或變相菸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