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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公車專項治理工作開展以來,我國連出重拳應對“車輪腐敗”,加速打擊超編、超標配備公車,違規換車借車、攤派款項購車,豪華裝飾公務用車、公車私用等行爲,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調查公佈全國黨政機關共認定違規車輛17.95萬輛,全國各地也相繼推出不少新招治理公車。
公車治理步伐加快認定17.95萬輛“問題公車”
隨着今年年初《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及《省部級幹部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兩個辦法”)的公佈,我國新一輪公車改革拉開大幕。
中央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表示,“兩個辦法”從降低配備標準、壓縮編制數量、強化經費預算管理和審批購置、使用、保險、維修及加油等方面,對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嚴更高要求。
爲加強和規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預算、決算管理工作,財政部於3月4日出臺《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預算決算管理辦法》,規定黨政機關應在編制部門預算之前編制年度公務用車配備更新計劃,作爲財政部門安排公務用車預算的重要依據。
3月25日,溫家寶總理在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上發表講話,指出開展公務用車專項治理工作,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各級領導幹部帶頭遵守。此外,今年要抓緊研究推進中央國家機關公車管理使用改革,並拿出改革方案,且在一些部門試行。
爲貫徹落實“兩個辦法”,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開展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對專項治理工作做出具體部署。4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賀國強在出席有關會議時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門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車、豪華裝飾公車、公車私用等問題突出,要切實抓好公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
此次公車專項治理工作自今年4月起至年底,分爲動員部署、清理糾正、重點檢查、建章立制四個階段。從5月上旬開始,中央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多次會議,對公車治理的進展成果進行總結。10月27日,領導小組在工作會議中透露,公車治理已取得階段性成果,全國黨政機關共認定違規車輛17.95萬輛。
“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發動機排氣量不超過1.8升,價格不超過18萬元。”工業和信息化部在11月18日公佈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管理細則》中做出上述規定。該細則還要求,主管部門要不定期對列入《目錄》車型的產品技術指標、配置、價格和服務等開展專項覈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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