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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記者從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爲了促進廣州引進高端人才工作,市人社局將對引進高層次人才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市屬用人單位給予獎勵和資助。
據透露,在廣州地區註冊成立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成功爲廣州市屬用人單位每引進一名高層次人才,市財政將給予1萬元獎勵。同時,在廣州機構編制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的市屬用人單位,通過廣州地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每引進一名高層次人才,市財政給予2萬元資助。
據悉,“高層次人才”分爲A、B兩類。A類爲經評定或認定爲“廣州市傑出專家”、“廣州市優秀專家”或“廣州市青年後備人才”之一的人員;B類爲獲得博士以上學位,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國家一級以上職業資格,稅前年薪50萬元以上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且經備案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簽訂的派遣合同期限不少於1年,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用人單位申請獎勵或資助時仍在合同履行期內的人員,並且是2010年7月14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引進到廣州市屬單位工作的人員。
與珠三角兄弟城市一樣,廣州正逐步使用安家費、創業啓動資金、社會福利等手段,大力吸引國內高層次人才來穗發展。計劃用5到10年時間,面向海內外引進、扶持300名創新創業領軍人才來穗創業發展;對創業領軍人才,給予100萬至500萬元的創業啓動資金資助、最高500萬元的股權投資、最高100萬元的貸款貼息、30萬至100萬元的安家費、100至500平方米免費工作場所;對創新領軍人才,給予最高50萬元的安家費和最高50萬元(院士200萬元)的科研經費,推行享有充分自主權的首席專家負責制。
對於認定評定的高層次人才可享受建築面積標準爲85—150平方米(其中院士爲200平方米)的貨幣補貼;兩院院士和傑出專家、優秀專家分別享受副省級和局級醫療保健服務待遇等。(楊輝)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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