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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啓明通訊員吉學剛)三名廣西無業人員在本市利用銀行ATM機進行詐騙。三人先將多家銀行的ATM機的出鈔口堵住,然後在機器上張貼留有假客服電話的“溫馨提示”單,待取款人撥打電話後,再指令其將賬戶資金轉賬到指定賬號內,以此手段詐騙10萬餘元。日前,和平區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對三人判處有期徒刑。
今年2月,廣西無業男子李某、齊某與無業女子田某經事先預謀,在本市利用銀行ATM機進行詐騙。根據事先安排,由李某、齊某在本市制作銀行ATM機“溫馨提示”單及塑料卡片,然後齊某在本市多家銀行的自動取款機上張貼仿製的“溫馨提示”單,並用自制塑料卡片將銀行ATM機的出鈔口堵住,待取款人無法取款時,取款人便會按照“溫馨提示”單上留有的客服電話與銀行進行聯繫。而後,田某冒充銀行的客服人員,騙取取款人的信任,讓取款人按照其指令將賬戶資金轉賬到李某指定的賬號內,再由齊某將詐騙所得贓款取出,交給李某支配。三人於今年2月至3月間,採用上述手段先後在本市塘沽、大港、河東區、和平區等地的銀行詐騙多名被害人錢款共計10萬餘元。後經被害人報案,警方根據線索將三人抓獲歸案,收繳贓款6萬餘元及一張齊某名下內存2萬餘元的郵政儲蓄卡。
法院經審理,一審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7萬元;判處被告人齊某、田某各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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