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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焦海洋 |
“如不盡快采取措施,掌握大筆科研經費的教授群體可能淪為新的腐敗高發人群。”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一位檢察官日前告訴記者,高校、研究機構的科研經費腐敗已經成為新問題:教授們在科研經費支配上不乏混亂現象,一些課題經費直接變成了個人收入,而圍繞科研經費甚至形成了一條隱秘的腐敗生態鏈,在這一鏈條上,有教授、有財務會計、有科研儀器采購人員……(12月15日《中國青年報》)
即便有些觸目驚心,但很難說這位檢察官的話語是誇大之辭。就在今年7月,中科院候選院士、地質與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員段振豪被其妻發帖舉報,稱其利用國家科研經費包二奶、養私生女,隨後,調查發現段振豪虛報冒領差旅費,涉嫌貪污。
看似難以把持的腐敗生態鏈,投射出科研經費使用的異化和變質,也促人不得不深思科研經費腐敗的現象由何而生?許多研發項目與產業的脫鉤、圍繞論文和考核轉,固然是其中重要的一個原由,當科研經費很多時候只是為了發表論文、通過檢驗評估而生,那其使用的過程是會被“事實上忽視”的。不過倘若追根溯源,最本質的問題可能仍在科研經費的分配機制上。
科研經費的發放應該是一個以“結果”為考核對象、以學術委員會等機構為監督者的過程。可目前科研經費的分配機制是以“預計可能取得的科研成效”為發放依據的。
這樣的科研經費分配機制,會催生出隱性的腐敗生態:課題組成員的開會、聚餐、住宿乃至旅游費用都會被納入到科研經費的開支中來。而沒有剛性的壓力,則導致誰都想從科研經費中分一杯羹。
科研經費使用中存在的腐敗鏈,說到底,不過是一種現實剪影。這是必須被注意到的一點,也是糾偏科研經費腐敗的著力點所在。讓科研經費的分配與使用擁有更多剛性的“審視”,引入更多外界監督的力量,應該是科研經費亂象走出“阿喀琉斯之踵”的第一步。它需要被看到,更需要去踐行。(作者:王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