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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袁剛教授
拉平收入差距沒有必要
袁剛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
問:如何看待征求意見稿出臺,能否真正縮小工資差距?
答:我認為事業單位本來就包括了不同行業,收入有差距是客觀實在。有些事業單位本身就無事可乾,應該裁撤。許多人本來就是混飯吃的,工資照發已不錯了。
我不認為縮小事業單位工資差距有什麼正面意義,為什麼要縮小差距呢?所謂事業單位就是『國編』,即除公務員以外吃財政飯的機關。我國行政體制特點是龐大而效率低下,多次精簡機構改革,都對冗官冗費拿不出辦法。
公務員制度改革把原來乾部體制中不發揮管理作用的機構剔除出政府體系,以事業單位稱之,涉及到好幾千萬人,這些人無論有事乾無事乾,工資照拿。所以,事業單位改革長期以來一直是我國行政改革大難題。
其實,許多事業不一定都要官辦,如醫院、學校、出版社等相當一部分可『私立』,適當減少官辦事業。我國不少官辦事業都是用於安置冗員,近日曝出某地地震局僅以經費千分之一用於地震預報,其餘大部分經費都用在養官上。這加重了納稅人負擔。
問:事業單位改革的核心和關鍵何在?
答:我認為目前事業單位改革關鍵在清理冗散機構,裁撤冗員,精乾辦實事的公務人員可以加工資,裁撤的冗散人員可以吃社保。用納稅人的錢養冗官庸吏是機制性腐敗,人事行政應進行大刀闊斧改革,相當多的事業單位都可推向市場,不能老由納稅人來養,要盡量減少吃財政飯的人。改革之初就喊不要大鍋飯,現在更沒有必要搞平均主義。(本報記者王瑜采寫)
對話夏學鑾教授
公平的收入分配方式是關鍵
夏學鑾
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
問:如何看待事業單位收入差距問題?
答:如果說績效工資主要是為解決『乾好乾壞,收入一樣』的問題,那麼統一工資制度主要是為防范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績效工資針對的是事業單位內部收入分配的平均主義。統一工資制度針對的是不同行業或同一行業不同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差距。
事業單位是為社會提供專業公共服務的部門,從其公共服務本身屬性看,具有公益性,基本工資不應有大差別,但對於每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素養又有差別,提供服務質量也有差別。為鼓勵積極性,拉開收入檔次是必要的。
問:如何根本解決收入差距過大問題?
答:現實中,不同行業、不同事業單位的收入差距大,多數並非因公共服務的差異,而是其他非專業和個人因素所致,比如類似壟斷所致。而在收入分配時,卻往往把這部分收入冠以績效工資名義,給人一種錯覺,以為它是個人勤奮勞動和高質量的公共服務的報酬。
一些事業單位靠政府賦予的行政職能可隨意定價,且佔據優質資源,獲得很大利潤,而更多被推向市場的事業單位,由於社會形勢變化,失去資源依靠,雖然員工很努力,產品和服務也很有質量和技術含量,但收入十分微薄。
如何科學規范高收入事業單位的各種補貼來源,實際已成事業單位收入差距問題解決關鍵所在。而更艱難的改革在於在紛繁復雜的事業單位間,找到一種相對公平的收入分配方式。(記者車輝采寫)
他山之石
英國:非部委公共團體
非部委公共團體是介乎政府與私營部門之間的混合型組織,是由政府部委或行政機構設置的非政府組織,在政府監督下提供行政、商業、諮詢或管制性公共服務。
非部委公共團體的設立沒有固定程序可循,主要是基於發起機關政策考量,不同團體的權利職責各不相同。英國政府內閣辦公廳負責指導部委設立非部委公共團體,並參加起草設立法案的相關條款。在法人治理結構方面,非部委公共團體大多采用董事會制。董事長領導團體並負責營運策略,確保方向及業務符合部委設定目標。董事多為兼職,成員及酬勞標准,明列於內閣辦公廳年度公共團體報告。執行長在董事會領導下,負責團體的營運、財務及人事,通常也獲相關部委任命為團體會計主管,向議會及監督部門負責。
美國:准政府機構與政府性公司
准政府機構是與政府有一定法律關系,但其關系相對微弱的組織或團體,大體包括5類:一是政府支持企業;二是聯邦政府資助的研發公司;三是與政府相關的非營利組織;四是政府支持的風險投資基金;五是國會授權的非營利組織。
對於政府性公司,美國法律無一致定義。政府性公司都要受到所有適用於政府『機關』的法律的管轄,除非有明確豁免條款。美國最高法院曾經裁決,政府性公司具有的內在法律特征,不因立法語言或公司法而掩蔽,其所履行職責的性質不影響其政府特征。(據公開資料編輯)
(來源: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