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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欣平通訊員黃曉勇)日前,由上海市出租汽車行業職代會推選的協商代表與企業協商代表協商後,正式簽訂了行業第三輪集體合同,增加了企業安排出租車駕駛員體檢的新要求,保障了廣大出租車駕駛員的權益。
據瞭解,目前本市出租汽車近5萬輛,出租駕駛員約10萬名,根據《上海市集體合同條例》相關規定,出租汽車行業工會和行業協會廣泛聽取出租駕駛員的權益訴求,積極主動與企業溝通協商,於2008年簽訂了全國第一份出租汽車行業集體合同。
行業集體合同圍繞駕駛員關心的工資報酬、工傷保險、病假工資、年休假、社會保障等切身利益問題制定了行業統一的勞動標準,規定車輛承包費用執行政府制定的統一標準;勞動報酬包含基本工資和承包經營收入兩部分,保障駕駛員在帶薪離崗期間的基本工資收入;明確車輛承包經營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並對工作日、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的工作報酬作了專門表述;明確企業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爲駕駛員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殘疾、生育等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明確了駕駛員探親、婚喪、產假、年休假期的工資、工傷待遇、病休假工資、疾病救濟費等基本標準;還明確了女駕駛員享受特有假期及“四期”保護期內工資標準。
行業集體合同執行三年多來,得到了出租車駕駛員的廣泛認同,勞動糾紛明顯下降,全行業保持基本穩定。第二輪行業集體合同將於本月底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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