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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第十六次全體會議上市委書記俞正聲強調,“實事求是”是誠信價值觀在我們黨思想路線上的體現……要繼承、堅持和發展這些好的作風……以黨和政府的誠信引領社會的價值取向。
“君子養心莫善於誠”、“人無信不立”,誠信爲立身之本,一個人若信譽破產了,必然在社會上舉步維艱。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誠信顯得尤其重要,因爲市場經濟的精義是契約經濟,在陌生人社會裏,人與人打交道靠的是誠信,靠的是尊重契約,一旦失信於人,再重建信任就難乎其難,輕則被唾棄,重則負法律責任。
“夫誠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當今之世,官員講誠信顯得尤其重要。官員掌握着公權力,講誠信纔有敬畏感,纔會依法行政,從而用好手中權力,而不是濫權;官員講誠信,纔會取信於民,決策科學,贏得民衆支持;官員講誠信,也是打造誠信政府、誠信社會的前提。去年,中組部部長李源潮在講話中強調:“政府的公信力是社會公信的支柱。政府公信力強,就能引領和支撐社會公信,保障和促進‘人和’;政府失去公信力,就會產生治理危機,導致社會無序混亂、國家禍患叢生。”誠哉斯言!如果官員不講誠信,就會產生惡劣的“示範”效應,社會就會效仿。
毋庸諱言,當前確實有個別的官員不講誠信,在羣衆中造成很不好的影響。比如,說一套做一套;炮製虛假政績,所謂的GDP增長溼淋淋,一擰一把水;矇蔽羣衆,口惠而實不至,把羣衆當傻瓜……這樣的官員爲數不多,但危害甚大,因爲在老百姓眼中,他們往往代表着政府。“如果政府不講誠信,企業誠信就難以做到,個人誠信就更無從談起。”
官員誠信同樣不會自動生成,這就需要法律約束、制度規範、道德涵養。《公務員法》嚴禁公務員“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衆”,公務員一旦撒謊,“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依照本法給予處分”。對官員的考覈更要看其“誠信身份證”,強化制度約束,提高官員的失信成本,當公務員尤其是領導幹部都能“取信於民,黨內信得過、人民信得過”,就會政通人和,出現一個人人都說真話、辦實事、求實效的誠信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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