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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百態
王太生
這幾年,許多人出書。
我認識的一個人,和幾個朋友湊錢印了一本合集,逢人便鄭重奉上,並在扉頁上工整地簽名,也不管那個人需不需要。
不要隨意贈書。書,要尋一個能夠讀懂它的人。送給不需要的人,表面上恭恭敬敬,雙手接受,實則是差強人意,大家都很忙,忙自己的事,結果反倒讓人平添一種負擔:不讀吧,怕辜負朋友的一片美意;讀吧,又實在提不起興趣。如果純粹是飯局或生意場上的朋友,也許會隨手往哪兒一扔,讓它丟在某個角落,估計用不了多久,就會漸生一層薄薄的灰塵,一縷陽光照射封面,有許多細小的塵埃在光束裡舞蹈,這樣會辜負了一本書。
賈平凹在《笑口常開》中寫過一則趣事:『著作得以出版,殷切切送某人一冊,扉頁上恭正題寫:「贈×××先生存正。」一月過罷,偶爾去廢舊書報收購店見到此冊,遂折價買回,於扉頁上那條題款下又恭正題寫:「再贈×××先生存正。」寫畢郵走,踅進一家酒館坐喝,不禁樂而開笑。』
書,要遇一個賞識它的人。就像你家的女兒,要給它尋一個好歸宿。再說,書有靈魂,一個人思想的溫度,那份發酵已久的情感,像潑一盆水那樣潑掉,是對書的不負責任,也是自己的輕率。你的那些思想和感悟卸在那兒,或快樂、或懮傷,需要讀它的人,目光游移,意會、分享。
我的一位同事W,出了一部小說,一千冊,捧回家,除了送幾個認為會接受的朋友外,8.5折在網上賣,半年時間,賣出了100冊。W說:『這就很滿足了,餘下的,我是不會急於脫手的,賣到50歲,還有10年。』
W的想法與我不謀而合,看到許多朋友出書,蠢蠢欲動。看到一些書的命運,這樣的想法又很快灰飛煙滅。之所以不敢出,是怕我的書,出來亂送人,這就像某類商品的贈品,反正是送的,沒人往心裡去,得來容易,棄之全不可惜。
世上許多事情,有時不免類似。我在一廢品收購站點發現朋友的書,像一尾擱淺的魚,躺在一堆舊報紙堆中,我看到那本書似乎在流淚,我把它帶回家。朋友的書,回到它應待的書架,找到新家。
送別人東西,千萬不要送自己的書,不是他掏腰包買的,總覺得不是那麼珍惜。商場裡,派送的贈品;名利場上,別人送的客套與恭維話,有幾個拿回去受用?自己買的,纔是最需要的,正像女人選香水,男人挑香煙。
一件作品,當初為了給它起一個好名字,煞費苦心。印上一千冊,飄然分散在一千個不同的角落。
不同的書,擠擠挨挨,站在書櫃上,思想和觀點在碰撞。你能記得書脊上哪幾個名字?閉上眼,熟悉書的內容。
不要隨意給人贈書,就像不要隨意留飯一樣。你的飯菜或許不合人胃口,是你主動送的,唯恐冷落了那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