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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王雪相穎)爲討6天540元的工資,孫某到辭職的單位理論,由於雙方發生爭執,孫某持刀砍傷老闆,並在之後服用敵敵畏,不幸身亡。孫某的父母事後起訴要求公司賠償各項損失40餘萬元,近日密雲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
今年9月29日,39歲的孫某通過人才市場介紹到密雲某公司上班。10月6日上午,剛剛工作6天的孫某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要公司支付這6天試用期的工資540元。當天上午,孫某找到公司會計,會計稱讓孫某15天之後再來。未索要到工資的孫某下午持刀來到單位,公司負責人宋某仍然表示領工資至少要15天后。雙方發生爭執,孫某持刀扎傷宋某的腰部。
據警方調查,孫某砍人後,廠裏其他人不讓他走,孫某說喝口水,然後喝了裝在飲料瓶子裏的敵敵畏,走到單位外300多米的地方就毒發倒地。後急救人員將兩人送往醫院,宋某獲救,孫某不幸身亡。
孫某的父母認爲,經過屍檢發現孫某的身上有多處傷痕,並在小腿處有刀傷,孫某的父母認定刀傷加速了兒子的死亡,要求用人單位賠償各項損失40餘萬元。J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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