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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棟
一套33萬的經濟適用房,是不是需要19萬去裝修?甘肅省酒泉市『祥和家園』小區對這個問題的回答不僅是『是』,而且是『必須』,不然就必須放棄。(12月20日中廣網)
對於這個『必須』,房管局給出的回應是『費用合理,不接受可退房』,但這顯然有點蠻橫不講理:裝修本該量力而行,購房者自便,何來『必須』的強制規定?無怪乎楊女士嘆曰:現在是有錢買得起馬,卻配不起鞍子!
房管局拿費用合理說話,事實究竟怎樣呢?當地審計部門認為,樣板房也沒有裝修19萬的,哪有裝修那麼貴的?酒泉市房管局曾向楊女士出示一本厚厚的收費標准目錄,但這標有具體價格的本子卻只能讓業主在建設科的辦公室裡看,不能復印,更不能拿出辦公室。同樣的洗臉池,市場只要1300,而『標准』裡高達4000多,這又是為什麼呢?
說白了,玩的不過是堤內損失堤外補的小把戲!經適房的價格由政府做主,想偷工減料又冒危險。既然在房子上找不到來錢道,有些人便只有從其它方面打歪主意了,所謂的『必須』也就出現了。
人們對經適房期待很高,原因就在於它的經濟適用。但在經適房的建設上,一些地方的表現卻令人失望。好不容易建起一些經適房,卻又衍生出諸多附加條件,『必須』交19萬裝修費就是其中之一。
購買經適房『必須』交19萬裝修費,一些部門似乎自我感覺很聰明,殊不知,當他們攫取了經適房的『經適』時,丟掉的是公眾對他們的信任。看來,要使經適房回歸『民生本色』,依舊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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