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張遇哲
廣西臨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副局長李富得去年10月5日晚醉駕單位公車連撞兩車,將陽某父子2人撞傷,其中父親被撞成植物人。後經縣領導同意,縣財政撥款133萬元給縣住建局,為李富得墊付賠償款,而李富得因取得家屬諒解而被免予刑事處罰。借款至今尚未歸還縣財政。(12月20日《南國早報》)
對於一些官員來說,公款的確是個好東西,買點個人物品可以找公家報銷,出去吃喝玩樂全盤由公款埋單,就連這私駕公車肇事,也可以讓財政當『冤大頭』。
乍一看,臨桂縣住建局打報告的理由似乎無懈可擊,『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交通肇事人無力賠償的應由車輛所有人墊支,懇請縣政府撥付』;縣政府領導的批示也顯得很人性化,『因情況特殊,先行分期撥付,春節後上會通報一下』。然而,『局長撞人,財政墊付』卻經不起公眾的拷問:事故發生時正值國慶放假期間,李富得屬於典型的公車私用,單位為何非但不予追究責任,還要想法設法幫其開脫?
更重要的是,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事處罰的,一律給予開除處分。恰恰是有了財政墊付,李富得纔迅速完成民事賠償,得到傷者家屬的諒解,從而使自己免於刑事處罰。當然,與百姓常說的『有借有還』不同,這筆名不正言不順的灰色開支從一開始就注定了『肉包子打狗』的命運。盡管名義上規定縣住建局負責追償墊付款,但事實上,到媒體曝光前,李富得一分都沒有歸還。
早在2009年,中紀委就曾發文強調,『對領導乾部私駕公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要從嚴追究其紀律責任,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由個人承擔所有費用。』然而,在問題面前,臨桂縣有關部門似乎忘記了原則立場,一路為這個違規決定開綠燈。從荒唐的申請報告出爐,到荒唐地通過領導審批,再到財政局不顧原則地全盤照辦,每一個環節都是那麼順利,沒有人提出異議。顯然,在主體相對虛化的公共財政面前,官員的個人利益更為現實。
時下,許多車主喜歡在車上貼五花八門的警示車貼,比如『熊出沒,請注意』、『撞車十次,九勝一平』等等。如今,臨桂一案倒是增添了新的創意標語——『撞了白撞,財政埋單』,估計路過的車輛行人一見到都會躲得遠遠的。
點擊進入@ 新華網評官方微博
更多精彩原創評論等你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