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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業理想上,讓全體民警把杭州建設成爲公平正義、廉潔高效的“法治杭州”,並使杭州始終成爲中國最具安全感和幸福感的城市之一,作爲共同心願和奮鬥目標。
●在職業精神上,讓全體民警崇尚法治精神、堅定法律信仰、維護法律尊嚴、忠誠履行法定職責,使忠誠、爲民、公正、廉潔、理性、平和、文明、規範成爲杭州公安的法治精神,並煥發出爲杭州公安事業無私奉獻的強大內驅力。
●在職業素質上,根據《杭州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基本職業素質標準》的要求,突出法律法規和崗位警務技能的熟練掌握、正確運用,培育全體民警的依法辦案、依法行政、維護並實現公平正義的法治思維,使全體民警的法律素養、職業道德修養、執法能力得到普遍提高。
●在職業行爲上,使契合法治精神的行爲受到鼓勵和推崇,使違背法治精神的行爲受到制約和譴責,嚴格、公正、廉潔、理性、平和、文明、規範、高效地執法、管理和服務的要求成爲全體民警自覺的行爲選擇和行爲習慣。
●在職業形象上,執法公信力明顯提升,社會影響力和感召力日益擴大,杭州公安隊伍“敬業、專業、公正、廉潔”的法治形象得到人民羣衆和社會各界普遍認可和讚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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