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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一版對當前大量存在的農村矛盾糾紛,要加強審判指導,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劉惠代表認爲,目前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司法公正問題,建議人民法院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通過教育培訓着力提高法官隊伍素質,並加強職業保障,切實解決好法官斷層和人才流失問題。同時建議研究調整四級法院的功能定位,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級法院要從具體案件辦理中解脫出來,重點加強對下級法院的監督指導。
李修鬆代表提出,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要發揮好聯繫羣衆和法院的橋樑紐帶作用,積極做好民意反饋工作。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要切實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通過積極引入外部監督機制等,進一步密切人大代表和法院的關係,共同爲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貢獻。
錢念孫代表認爲,法院在審判工作中不能就案辦案,對於貪污受賄等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要一查到底,以正社會風氣。對於基層法院在實踐中一些好的經驗做法,上級法院要及時總結推廣,要積極出臺司法解釋和指導性文件等,進一步規範審判執行工作。
鄭曉燕代表指出,當前法院案件量大,法庭工作壓力大,對於社會高度關注的熱點敏感案件要進一步加大審判執行力度,對於涉及民生等嚴重刑事案件,如食品安全、環境衛生、拐賣婦女兒童等,要加大打擊力度,爲人民羣衆提供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同時要進一步提高輿情應對引導能力,對於社會廣泛關注的案件,要及時迴應,積極主動地把握輿論主動權。
李明代表認爲,當前人民羣衆高度關注司法工作,人民法院要切實做到陽光司法,通過法律程序公正、公開的運作,最大程度地爭取人民羣衆對司法工作的信賴與支持。對於執行難問題,建議法院從自身建設抓起,形成內部約束機制,並積極利用各種社會資源,不斷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和權威性。
檀結慶代表認爲,當前各種社會利益矛盾交織,對法院審判執行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法院要在工作機制創新上積極探索,切實維護司法公正。建議上級法院的法官多到基層掛職鍛鍊,提高化解社會矛盾能力,提升審判工作水平。
趙皖平委員認爲,當前人民法院在隊伍建設和提高審判質量方面取得了較大成績,建議積極吸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與到司法審判過程當中,通過旁聽案件庭審、徵求意見等形式進一步加強對審判活動的監督。並建議人民法院工作積極向外圍延伸,加強社會管理創新,不斷提高人民羣衆對法院工作的認可度和滿意度;要進一步提高基層法院幹警的職業保障,確保基層法官隊伍的穩定。
景漢朝在認真聽取代表、委員的意見建議後指出,代表、委員的意見和建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建設性,對推進和加強法院工作具有重要參考意義,最高人民法院對此將進行認真的梳理、總結和研究,切實改進工作,希望代表、委員繼續關心支持和監督法院工作,共同推進人民法院工作科學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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