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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佛山南村經濟社將舊村土地賣與開發商,並承諾在規定時間內搬遷。由於面臨承擔2000萬違約金,該經濟社近日組織已簽約村民對同村的16戶釘子戶進行強拆。政府有關部門稱,不干涉村裏內部事務。
舊村開發16戶拒拆遷
2010年南村經濟社召開村民大會,同意將村裏舊村(舊村是以前低矮的房子,後來家家都蓋了三四層樓房的是新村)集體拆遷搞開發。根據合同約定,村裏負責拆遷,在規定時間內交地。逾期,村裏將承擔相應的違約金。近日,大部分村民已遷出房屋,只有16戶村民因補償問題不願意籤協議。
在南村,拆遷的土地和房屋分兩部分,一部分是集體土地,一部分是私人房屋佔地。集體部分每個村民可以分到72萬;私人房屋按照房屋置換和貨幣賠償兩種方式,釘子戶鍾梅芳覺得太低了。鍾梅芳說:“這塊地一共203畝,但我們知道賣給開發商的面積是171畝,其他30多畝土地哪裏去了?”
村民程耀基、樑汝成等人稱,直到現在都沒有看到過村裏跟開發商簽訂的協議。他們倆將矛頭指向了南村經濟社的賬務公開問題,埋怨村民沒有知情權。
遭鄉親圍毆報警救命
今年12月17日下午,南村再次召開村民大會,已經籤協議的村民將怨氣撒向“釘子戶”。從18日開始,經濟社連同村民,強行對留守戶的房屋進行拆遷。
20日10時許,一臺鉤機將二層小樓房拆倒,有人爬上樓前的電線杆,將電線剪落。釘子戶程耀基和一羣人扭打在一起,但終因寡不敵衆,多次跌倒在瓦礫中。人羣中,有人拿了木棒,還有人拿着一根帶尖的鐵棒。程耀基的妻子陳麗明以及樑汝成、羅建華夫婦(他們自稱留守戶,別人稱之爲釘子戶)手持竹棒趕了過去,但很快被衆人制服,樑的眼鏡被打落。程耀基被追趕了10多米,頭部面部背部多處遭到拳打,蹲在地上撥打120求助。打人者是同村的其他村民,鬥毆的導火索是逾期拆遷,村裏將面臨2000萬元違約金。
21日,拆遷仍在進行。10時25分,釘子戶羅建華報警喊救命。10分鐘後,警車開到,鉤機停止作業。下午4時30分許,數十名特警趕到。釘子戶得到消息,有關部門已經勒令暫停強拆。
指揮部宴請部分簽約村民
開發商買地,將拆遷的主體轉到了村裏,按照合同約定,此前村民與開發商的矛盾轉變成了村民內部之間的矛盾。
20日晚,禪城區有關部門負責人稱,引發村民間糾紛的正是年終分紅。由於村民自治的有關規定,政府只可調解,不可干涉村裏的內部事務,所以糾紛仍未化解。
21日上午,釘子戶陳麗明等人去了市領導接訪現場,領導稱會調查此事。據陳麗明等人統計,16家釘子戶的房子已經有15棟樓被強拆。“我眼睜睜看着拆房子,不敢靠近”,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村民說,自家房子前圍了一圈的村民,這些已經簽約的人看到她就像看到仇人似的。
21日晚,舊村改造的指揮中心板房裏,村裏擺起了餐桌,已經簽約的村民正集體聚餐;已簽約的村民接到通知,22日晚在禪城一家酒店仍有飯吃。一牆之隔,15家被強拆的釘子戶待在唯一尚未被強拆的釘子戶羅建華的家門口。
>>律師說法
村集體無權處置村民私產
佛山市政協委員徐玉發律師認爲,村集體內部的表決行爲僅限於對集體所有產權的處分。村民在宅基地上建起的房產建築等,是受《憲法》和《物權法》等保護的個人合法財產,不能以多數人表決通過爲由被任意剝奪。村集體以表決方式通過的涉及村民個人財產處置方面的決議等,對相關村民個人並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他介紹說,在目前類似的合作開發項目中,一般都要求開發商與每戶村民都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只要有一戶通不過,就不能開工。這也是項目應預見的風險。”
本版據《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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