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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情人”失蹤,他遷怒於他人,動了殺機;妻子回老家過春節,他與別人同居,卻引來殺身之禍——今年初發生在津郊的一起命案,前不久有了一審結果,二被告一審被處以死刑,同時賠償被害男子家人9萬餘元。
情場失意
男子遷怒他人動殺機
事件中主要有兩個男人,都是30多歲。洪賓來自四川,在津生活多年,有自己的車跑運輸,生活小康。和妻子在武清區生活,有三個孩子。趙江是黑龍江人,也在武清區打工。
事件中主要有兩個女人。李芬來自南方,蔣麗來自東北,二人同在武清區一洗浴中心“工作”。其間,李芬與洪賓交好,蔣麗與趙江交好,四人互相認識。2011年春節前,洪賓的妻子回老家過年,洪賓稱在津還有債款沒收回來,暫不回去,而是住到了李芬那裏。
蔣麗與趙江的“感情”發展得並不順利。趙江與蔣麗交往時動了真情,給她花了不少錢。但是一次蔣麗找他要錢他沒同意,二人發生了矛盾,蔣麗從此人間蒸發。趙江鬱悶至極,找李芬問蔣麗的下落,李芬沒有告訴他,趙江遷怒於李芬,動了殺機。他找到好朋友大力,說認識一個洗浴中心“小姐”,有錢,二人一起去搶劫,之後殺人滅口。法盲大力同意了。
殺人分屍
扔進了運河冰窟窿
2011年1月11日凌晨,趙江和大力各自從家裏拿了把菜刀,還準備了繩子等作案工具,來到李芬的租住處。他們進入室內後,洪賓被驚醒了,站起來想開燈,趙江用菜刀朝他頭上猛砍,他就不敢反抗了。趙江和大力用繩索將洪賓和李芬的手腳捆上,而後從二人衣服裏翻出現金2000餘元,並問出了銀行卡密碼。隨後,趙江掐死洪賓和李芬,大力幫着按住二人的身子防止掙扎。殺人後,他倆將屍體放到牀下,各自回家睡覺。
早上9時許,二人一同到附近銀行,在自動取款機取了15000元錢。然後將兩名被害人的身份證、菜刀等通通扔到附近一條水溝裏,就考慮如何處理屍體。他倆一起來到楊村,找趙江的姐夫借車,其姐夫沒借給他。二人就在楊村鎮的一個五金店買了把斧子、4個編織袋、五六米的塑料布,準備處理屍體。當晚8時許,他倆還到南蔡村東側運河大橋北100米處的冰面上,鑿了一個拋屍用的冰窟窿。
重返殺人現場後,他們把李芬的屍體用塑料布包好,連同室內的血衣、牀單等都拋進冰窟窿裏。因爲洪賓身體太重不易搬運,二人將其肢解爲八塊,用塑料布、牀單分別包好,再次拋棄到冰窟窿裏。
清明節
屍體給自己“討公道”
事情發生後,洪賓的妹妹第一時間發現了哥哥失蹤的消息,並報了警。但當時天寒地凍,沒有人知道運河冰下面的罪惡。
2011年4月5日,清明節。津城乍暖還寒,北運河已有部分冰面開化。這天下午5時許,捕魚愛好者李某來南蔡村附近運河捕魚,發現運河東岸邊有一具女屍,轉天就向公安機關報了警。
警方隨即展開勘查,在運河西岸邊發現一截人大腿,在東岸邊發現一截人體右上肢。辦案人員立即聯想到此前的失蹤報警。緊接着,作案工具等被打撈上來,殺人現場的血指紋等也提取了。DNA鑑定顯示,死者就是洪賓和李芬。
辦案人員最先推斷的是殺人劫財,相關錄像資料很快揭示了嫌疑人的真面目。市一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兩罪並罰,判處趙江和大力死刑。洪賓的妻兒老小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判兩被告人賠償他們共計9萬餘元。(文中人物均爲化名)記者高立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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