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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晚報訊昨日,重慶晚報記者獲悉,凡在重慶市範圍內發生的5種困難情形的家庭或個人,可申請社會救助基金應急救助。據悉,重慶社會救助基金會正式運行3個月,已發放160萬餘元救助資金對46人實施了救助。
據介紹,這5種可得到救助的情形必須在重慶市範圍內發生,分別是:因患重大疾病,個人負擔數額較大,導致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因遭受重大車禍、礦難等人身意外傷害,家庭失去主要經濟來源;因突發性自然災害,家庭財產損失特別嚴重;被國民教育錄取的新大學生,因家庭困難無力支付入學費用;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支出型”貧困。
按規定,遭遇重大疾病的,最高救助限額不超過10萬元;遭遇重大意外傷害的,最高救助限額不超過6萬元;遭遇重大突發性事件的,最高救助限額不超過8萬元;貧困家庭大學新生入學的,最高救助限額不超過0.5萬元;其他特殊困難需要特別救助的,最高救助限額不得超過15萬元。
該負責人提醒,社會救助應由申請人(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區縣(自治縣)民政局提出申請,並填寫《重慶社會救助基金會申請審批書》,附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低保證及相關證明材料。申請醫療救助的還需要提供醫院診斷書、醫療治療專用收費票據、城鄉醫療(報銷)救助及保險保險憑證等複印件。
重慶社會救助基金會副理事長黃玫稱,社會救助是在現有我市救助政策上的一種補充救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區縣(自治縣)民政局在實施其他救助後仍難以解決的,由區縣(自治縣)民政局向基金會申報,最快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救助資金支付手續,並根據具體情況,可一次或多次直接劃撥給申請人,病中救助的直接撥給病人所在醫院。緊急情況下,基金會可以直接受理救助申請。
重慶晚報記者彭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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