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石家莊12月25日電(記者鞏志宏)河北張家口橋東檢察院將“調解優先”理念引入輕微刑事案件的審查批捕、審查起訴工作中,對輕微犯罪依法從寬處理。今年以來依法不批准批捕56人,不起訴13人,有效化解了社會矛盾。
“在調解過程中,我們把合法性作爲前置條件,從偵查監督、逮捕的必要性、消除雙方當事人和解的障礙等環節入手,努力把每件經過調解結案的案件變成法理上無可挑剔、情理上說得過去的鐵案。”橋東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李蓬生說,如近日高新區公安分局提請逮捕的王某盜竊案,經審查,王某爲未成年人,作案原因是想外出打工沒有路費,於是將店內三條輪胎偷偷賣掉。我們認爲王某犯罪動機簡單,主觀惡性不大,且有修汽車的技術、可以自食其力,遂對犯罪嫌疑人以沒有逮捕必要作出了不批捕決定。
在化解矛盾、積極促成輕微刑事案件和解的同時,橋東區檢察院還認真履行檢察監督職能,加強對刑事和解過程、結果和犯罪嫌疑人的監督,消滅潛在的不穩定因素,確保刑事和解機制發揮其最大作用。探索對輕微刑事案件調解完畢作不起訴決定前,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爲期一年的考察,如在考察期內沒有重新犯罪的將不再追究刑事責任、正式作出不起訴決定,在考察期內又重新犯罪的,將實行新罪和前罪一併追究,強化法律威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