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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通訊員易娟盛耀本報記者貝遠景
還記得本報11月份曾報道過的這起特大假藥案嗎?牽涉29個省份,案值近20億,抓獲近1800名犯罪嫌疑人,是全國迄今爲止的藥品造假第一大案。
如果你還記得這個案子,那你大概也還對這個細節有印象:引出大案的第一條線索,是金華義烏警方在一次出租車出城例行檢查時,發現一名乘客“很不尋常”地攜帶了大量藥品包裝盒。
就在前天,這名乘客的“上家”,也就是弄到這些藥品包裝盒的王某,已經因涉嫌生產假藥罪被批捕。
事發之時,王某的身份,是義烏一家大醫院的保潔員。
每次“賣”藥盒都有好幾百個
今年51歲的王某,已經在醫院幹了好多年的保潔員。
這一兩年,王某對各個護士站裏的垃圾回收袋,盯得尤其緊。可別以爲她真是工作努力,不過是因爲回收袋裏的藥盒,是她的生財之道。
時間回到2009年11月,正在醫院裏進行清理工作的王某,被自稱收購廢舊藥品器材的李某偷偷拉到了一邊。李某拿出“拜新同”、“波立維”等幾種藥品的包裝盒,讓王某仔細看清楚:“這些藥盒,還包括裏面的說明書,如果撿到完整的就收好,我會定時來出錢收的。”
“賣藥盒不就和賣廢紙板一樣嘛,我真沒多想。既然有人出錢收,我也就賣了。”自以爲找到了發財途徑的王某,就開始收集醫院的各式藥盒。
各個科室、各個病區裏的護士在拆了包裝之後丟在回收袋內的藥盒,從此在王某眼裏再也不是垃圾了,她每次都會偷偷把完整的藥盒藏下來,整理好,然後再偷偷裝在袋子裏,帶回家中。
案發後,檢察機關經過調查後認定,從2009年11月到今年7月,王某已經好多次將自己收集到的廢舊藥盒賣給李某,每次數量都有幾百個,拿到的錢,有時候也有五六百元。
這些藥盒中,最貴的可以賣到每個20元。
保潔員裏再發展“下線”
當警察抓到王某的時候,曾帶着她回了一趟家。打開門,警察們也嚇了一跳——不大的屋子裏,卻整整齊齊堆放着好幾千個已經歸類好的各種藥盒。
當時,警察也奇怪,她一個人,能弄到這麼多藥盒嗎?
後來王某交代,李某來收藥盒的次數越來越多,她覺得的確有利可圖,甚至還在醫院裏發展了“下線”:“其他的保潔員撿來,我5分錢一個收,帶回家,再賣掉。”
隨着藥盒越收越多,王某承認自己也怕過:“醫院是有規定的,發現賣藥盒,直接開除。可想想能直接賣錢,又覺得還是做下去吧。”
被抓之後,王某也交代,其實自己也知道,這些藥盒,李某收去肯定不是當廢紙板賣掉的,也不可能去做真藥,一定是收去做假藥的。
一直在王某這裏收藥盒的李某,就是那個帶着大量藥盒在出租車裏被查到的嫌疑人。
他曾有過這樣一次供述:藥盒,從王某這裏收來,再直接發到北京他的叔叔那裏,再進一步進入假藥製造渠道……
爲何買賣廢藥盒,也涉嫌生產假藥罪
一個醫院的保潔員,把垃圾箱裏的廢藥盒撿回來賣掉,爲何以涉嫌生產假藥罪批捕呢?
記者聯繫上了承辦此案的檢察官。這位檢察官介紹,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曾在2009年發佈了《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假藥、劣藥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在這份《解釋》中有明確規定:“……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生產、銷售假藥、劣藥,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產、銷售假藥罪的共犯論處。”而“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三部分,就是“提供生產技術,或者提供原料、輔料、包裝材料的。”
所以,檢察官認爲,王某在明知他人生產、銷售假藥的情況下,仍私自收集各種處方藥品包裝盒、說明書及防僞標識,並予以銷售的行爲,涉嫌生產假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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