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南寧12月24日電(記者龐革平)12月2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等部門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廣西壯族自治區灕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將於2012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廣西頒佈的第一個生態環境保護法。
該保護條例不僅確立了6500平方公里的保護界定區域,而且對灕江生態資源的開發利用進行了嚴格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