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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中國錄音錄像出版總社轉企改制、引進北京首都創業集團有限公司資本組建的中國數字文化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數”)完成工商登記註冊,我國首個國家級數字文化企業誕生。
文化部部長蔡武對此給予高度評價:“中數的成立,開創了中央文化單位引進戰略投資者實行轉企改制的先河,創造了跨行政層級推動文化資本流動和重組的成功範例。”
傳統文化產業如何轉型升級?“跨行政層級”的深層意義是什麼?大型國企進軍文化產業能否成爲潮流?“文化央企”進一步深化改革的方向何在?中數的成立對於求解這些問題,給出了許多啓示。
合理配置文化資源做強“文化央企”
“十一五”以來,我國數字文化產業發展進入黃金期。與此同時,數字文化產業發展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突出表現爲“小、散、弱”。
2009年3月,在全國兩會安排的新聞發佈會上,時任文化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歐陽堅代表文化部宣佈,文化部將在推動直屬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過程中,組建一個以數字文化內容生產和傳播爲核心業務的“旗艦”型文化企業。
2010年1月,文化部召開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會議討論通過的《2010年文化系統體制改革工作要點》,把啓動中錄總社轉企改制列爲重點工作。
在中數組建過程中,國務院作爲出資人,財政部履行出資職責,以中錄總社的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資產出資,持股51%,首創集團則以貨幣出資,持股49%。
對於中錄總社變身“中數”,中數董事長李滬生充滿信心:“我們確定數字化發展戰略,不是心血來潮。中錄總社長期以來在數字文化生產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擁有素質較高的專業人才隊伍。我們有信心搏擊於數字文化產業潮頭。”
中央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常務副主任王家新指出:“通過聯合、兼併、重組等多種形式,組建主業突出、核心競爭力強、可持續發展的骨幹文化企業,是合理配置文化資源的有效途徑,對於做大做強文化企業,振興文化產業具有重要的意義。”
引導社會資本助推新文化業態發展
“十二五”規劃提出了“推動文化產業成爲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戰略任務。
“目前文化產業集約化程度還比較低,資源利用率也不高。要推進文化產業成爲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必須培育有強大帶動力的龍頭文化企業。”中國人民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金元浦說,“中數集中了中錄總社與首創集團的優勢,有望成爲具有強大影響力的數字文化旗艦企業。”
中錄總社是國內一流的音像內容供應商,具備從節目策劃、製作、引進到出版、生產、發行的完整產業鏈,其出版的DVD碟片品種曾佔據音像市場的半壁江山。
首創集團是北京市大型企業,主營水務、房地產、金融三大核心業務,總資產768億,連續多年躋身全國500強企業。經過多年市場弄潮,首創集團已經在產業、品牌、資本運作、管理團隊等方面積累了諸多優勢。
首創集團果敢“試水”,對於帶動更多大型企業投資文化產業,助推新型文化業態發展,具有“風向標”意義。首創集團副總經理潘文堂說:“中錄總社的強項是熟悉文化產業發展政策和市場需求,首創集團則擅長於資本運作和市場開拓,我們雙方優勢互補。”
“央地合作”突破了單一股東侷限
十六大以來,文化系統先後組建5家“文化央企”,一次比一次更涉入“深水區”:2004年3月,文化部以“國有獨資企業”形式組建文化系統首家央企——中國對外文化集團公司。2009年11月,文化部組建中國東方演藝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動漫集團有限公司,三家集團公司成爲文化領域首批國有獨資公司。
今年,文化部推動中錄總社通過引進戰略合作者實行轉企改制,以“央地合作”形式組建了中數。
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於再靈律師評價說:“相比於國有獨資公司,中數突破了單一股東的侷限,爲建立規範、合理的法人治理結構奠定了更加堅實的基礎。”
引進戰略投資者,也有效地解決了中錄總社數字化轉型中的資金渴求問題。中數總經理劉燕說:“發展數字文化產業需要高投入,依靠單個主體自身積累很難實現快速發展,走資本集中道路是必然選擇。中數將通過包括資本運作在內的全方位市場運作,努力成長爲具有相當影響力的文化內容供應商和服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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